“现在已经决定加入我们的有四个氏族。”石鸦说着从腰间摸来一个卷轴,打开原是一张地图。地图上绘着附近几百公里范围的区域,并标注了许多印第安氏族的位置。
他指地图继续说道:“我们返回的时候沿着这条路线走,便可以途经这四个氏族,然后正好带上他们的族人,一起返回眠熊。”
马哨看了下,石鸦所指的路线几乎就是眠熊氏族来时的路线,只不过稍微绕了一个弯,一切顺利的话,最多半个月应该就能返回眠熊氏族了。
“你觉得怎么样?”
马哨点头:“就这么走吧,我们准备一下,明天正式出发。”
然后他忽然想起什么,略一迟疑道:“对了,下雨天呢,他怎么说?”
这几个月里,他和下雨天相处最多,也最投缘。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下雨天也能加入眠熊氏族。
“他毕竟是部落的大祭司,当然是跟着大酋长回去了。”石鸦说道,“不过他临走前告诉我,他已经嘱咐送报纸的人,以后将报纸送到眠熊氏族。”
马哨点点头,没说什么。
经过一天的准备,在他的带领下,众人离开营地,一行共九十八人,往东面出发。
“这一趟出征真是出人意料。”走在路上,石鸦又感慨起来,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我原本担心会少几个人,没想到反而多了这么多。”
“并不多。算上他们的族人,四个氏族最多六七百人,再加上我们自己,总共一千人不到。”马哨说。
前世生长在作为人口第一大国的中国,马哨对人口的观念自然也是根深蒂固的中国式。
**百人,也就是中国一个村子的水平,而且还不是大村,算什么人多。
“这还不多?”石鸦乃至其他印第安人当然不会这么想,“有了他们的加入,我们可能是最大的氏族了。”
“更何况,以后肯定还会陆续有别的氏族加入,恐怕用不了几年,眠熊氏族的人口就能达到一个可怕的数量,比如说——”他思索了一下,最终想到了一个自认为足够惊人的数字,“三千人!”
“……”看着激动地伸出三根手指的石鸦,马哨一阵无语。
“奇怪,你为什么还觉得这不算多,这可是三千人,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石鸦说了句。
过了一会,他转过话锋:“毫无疑问,人们都信任着你。这么多人,你打算怎么管理?”
“首先,我们需要定居。”马哨说道。
包括眠熊氏族在内,许多印第安氏族都是游猎为生,经常会追着野牛群来回迁徙。
眠熊氏族还算好的,位于美国中部,气候相对温和,附近的野牛群也还繁盛,因此居住点比较稳定,这几年都不曾远迁。
但想要发展工农业,这种半定居的状态显然不够,必须有一个长期的居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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