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凝笑了笑,把红包揣了起来。
干爹契娘什么的亲眷,呃……认就认一个吧,反正秦达那样的混账都做过她爹了,还差个赵进明吗?赵进明好歹还真有点父辈的样子呢!她不去叫应他就是了!
这倒不是秦凝没原则,而是她知道,这时代,在农村,个人力量是非常薄弱的,礼仪规矩更是能压死人,好些地方还是需要男人才能出场面的,一个家庭有事情的时候,能有个父辈出来执事,会好办不是一点点。
后世的人以为的,只要有金手指就万事大吉了?
切!不存在的。
人,是社会性的,永远挣不脱所处大环境的影响,除非你强大到能凌驾于社会秩序之上,单独的去制定社会规则。
秦凝太明白了。
等从赵进明家再回到秦唐村,秦凝家里已经“高朋”满座了,一群婆娘占据了炕,已经热火朝天的边做针线边聊上了。
秦凝担心着裴丽亚的身体,只好守在家里,时不时的进房间看她一下,其余时间,被迫的得听一群老娘们东家长西家短。
听着听着,就听见他们开始议论:“哎,对,所以说啊,不要对女儿那么不好,有事情了,还不是女儿来做?”
“哼,我要是秦云香,才不理金秀呢!出嫁的时候给的嫁妆也不好,一年到头也不知道给外孙儿女一块钱,现在出事了,倒要秦云香回来伺候!”
“可不是嘛!秦云香家那个孩子也作孽的,呆呆傻傻的,今后也是个大问题……”
秦凝坐在一边,眼珠子转转,知道了,哦!隔壁秦达家来她家偷猪,结果四口人伤了三个,又被村里人羞臊的出不了门,只好把万年不待见的女儿——秦云香,给叫回来伺候了!
唉!可怜的秦云香啊!
秦凝不禁叹了一口气。
对于这个便宜姑姑,秦凝没啥感觉,秦月珍的记忆里也不深刻,因为秦月珍记事的时候,秦云香已经出嫁了,后头金秀又不肯帮补女儿,秦云香就几乎不回娘家了,秦月珍接触的太少。
但农村嘛,就算女儿不回来,也是会有各种消息传来传去的。
秦月珍的记忆里,很早就知道,这秦云香的大女儿,因为发高烧,救治的不及时,脑子有点不大好使,现在是十一二岁的大孩子了,但只会做极简单的事。
秦云香后头又生了个儿子,约摸也有七八岁了,金秀做得出,只让秦达作为舅舅,在那孩子满月的时候,送了一条婴儿包被去当娘家礼,从此就对秦云香不管不问了。
可现在他们一家子受了伤,却又要秦云香回来伺候,脸皮可真够厚的。
当然啦,如果秦凝还在秦达家的话,那这个成天伺候三个厚脸皮的倒霉蛋,就是她秦凝了,而秦云香,就是只可怜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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