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瑾!去万达吗?!”
吴敏歪着脑袋看着身边的林瑾,这个家伙看上去就乖穷酸的,都已经开学认识了几个月,却从来没见过他出门,更没见过他上网买东西,更何况,林瑾身上的衣服也太旧了一点,那短袖的领子都已经洗到发白宽大了,却一直没有换。
趴在桌上的林瑾抬起头,有些茫然的望着坐在远处的吴敏,兴趣缺缺的摇了摇头。
他如今正在苦恼应该怎么赚大钱,虽然平时兼职送外卖,可是那些钱只够自己吃饭,而妈妈每个月虽然也给他钱,却大部分都被存了下来,生怕爸爸那边又突然出现债主骚扰他。
“我请客啊,看电影都不去?”
吴敏和林瑾的关系还算是不错,而宿舍的另外两人和林瑾关系就不怎样了,一个叫做文轩的几乎从来不理人,一说话基本都是毒舌,而另一个因为天天不顾他人大声玩游戏吵闹的原因而跟林瑾起过好几次冲突。
虽然林瑾的性格也有些古怪,但是吴敏觉得他是整个宿舍最让人好接触的一个了。
坐在林瑾对面的文轩突然抬起头,眼露兴奋的插嘴道:“看电影?我也去我也去!万达那边有IMAX版本的电影,我早就想去看一下了!”
“你?”
吴敏迟疑了一下,几个月来他跟吴敏算不上是什么朋友,但是毕竟都是舍友,日后要一起带三年的舍友,搞好关系也不错,于是便点了头。
而林瑾这边,一想到是吴敏请客,早就把小脑袋点个不停了。
说起来,吴敏总觉得林瑾看上去有点像是女孩子,不是因为她性格娘娘腔什么的,单纯只是看林瑾那瘦弱的身体和背影,总是让他一不小心就会将林瑾看作是妹子。
况且林瑾的头发也忒长了,虽然知道你穷,可是也没必要节约一个理发钱吧?
“我把我女朋友也叫上?”吴敏试探性的问道。
“还是算了吧,我们俩当电灯泡啊?”文轩嫌弃的撇嘴,“如果你叫你女朋友的话,那我就不去了,让你请客的人去吧,他穷,当灯泡应该也不会太亮。”
林瑾也不介意别人说自己穷,毕竟他是真的穷……只是依旧面露兴奋的望着吴敏,那小眼神就好似想要主人带着出门遛弯的小狗似得。
唔,虽然林瑾这家伙脸上有痘印痘坑看上去有些膈应人,但是在灯光不足的情况下,这种眼神的林瑾果然很像是一个妹子啊。
吴敏笑着摇头:“那我就不带女朋友了,朱东!你去吗?”
“不去,老子要打游戏。”
“得嘞!那我们现在出发!我网上订票去!文轩记得给我转钱。”
厦门的夏天向来很闷热,而今晚却下了一点朦胧的小雨。
林瑾刚刚走出宿舍,面对着人来人往的走廊,下意识的就缩了一下肩膀,躲在了吴敏那宽厚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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