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嚏…………”
叶安莫名其妙的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谁在在念叨自己?但看着眼前的东西叶安便甩了甩脑袋把这个问题抛到九霄云外。
眼前他所要面对的东西比什么都恐怖,大红色的吉服摆在面前比踩到反步兵地雷还让他紧张,天杀的,为啥宋人结婚喜欢穿的和炮仗一样?
大红色的吉服也就罢了,可脑袋上的冠怎么能如此“花枝招展”?
没错,即便是男人戴的吉服冠也满是花卉,红色的大花不是一朵而是满满一头,如同女人簪花一般,而且边上的萱儿和铁牛两人一个劲的夸张。
“小郎君,这花真大!”“小郎君,这花真艳!”
王帮躬身道:“少爷,咱们好歹也试试这吉服和新郎冠,您瞧瞧刘婆子家的手艺可没得说,这簪花漂亮的,可是正经的花云朵,别人家可找不到这般的手艺!”
其实宋代的吉服很好看,大袖、生色领、长裙、霞帔、玉坠子,背子、生色领无一不显露出华贵的气质来,且皆用绛罗之色,漂亮的令人发指。
只要是个挺拔的男子穿上,必定是帅气的很,但脑袋上的新郎冠便有些要人命了!
新郎官,新郎官,新郎冠,新郎冠…………
叶安觉得也许一开始就是应该叫做“新郎冠”,时间长了被人错误的叫成了“新郎官”,当然也可能是自己猜错了,毕竟还有“娘子”“官人”一说。
吉服可以试,即便是穿的和炮仗一样,为了秦慕慕叶安也认了,这是汉家文明的传统,也是历史的传承,不知为何看着眼前的吉服,叶安忽然有一种找到了归属感。
他与秦慕慕虽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但身上的吉服却是这个时代的烙印,红色的吉服与后世的吉服虽不一样,但却是一种东西。
“小郎君,您穿吉服真好看!”
萱儿犯着花痴似的盯着叶安的脸,这模样让边上的王帮和铁牛二人哈哈大笑,笑的她满脸的羞红也不忘说上一句:“小郎君穿红色的吉服就是好看的!”
扯了一下前摆的叶安无奈笑了笑:“寻常百姓一辈子只有这么一次穿吉服的机会,也只有一次穿绛罗的机会,谁穿了都是好看的嘞!你不信等铁牛和王帮穿上的时候再看看,说不得比本少爷我还好看!”
瞧着这两人昂首挺胸的模样,萱儿撇了撇嘴:“鸡穿袍子狗戴帽,他们穿什么还不一样?哪能和小郎君相比?您快把新郎冠给戴上,若是不好看必定要让刘婆子多加些簪花的!”
头上都快顶“花篮”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开门迎客嘞!还簪花?!
“那什么……簪花便不必了,本少爷不喜欢那么多的花,就简单的一个冠帽不行吗?”
王帮第一个反对:“那怎么行?!小郎君,这新郎冠若是不簪花便难看的紧了,当初寇相公的簪花相公之知名可是传遍整个东京城嘞!连相公都爱簪花,可见簪花之风兴盛,小郎君您这般的风流倜傥,怎能不簪花?!”
这一家子几乎是淳朴的汉家百姓智慧的体现,既想让侯三摆脱过去,又不想让侯三彻底得罪之前的混子,最好的办法就是侯母这位老人家出现…………
这样的小聪明在叶安看来无伤大雅,相反还非常的智慧。
“小郎君,怪了嘿!今日居然没有债主上门,一个也没有了!难道咱们已经把大相国寺的长生钱和福寿钱都接下了?”
叶安也是微微一愣,确实每天早上门口都是嘈杂的,自从自己悄然把东厨的那只鸡变成“辣子鸡”后,几乎就剩下那些“债主”来催自己起床了,没想到今日倒是清净的很。
绕过照壁主仆四人打开大门,果然外面空无一人,只有纳闷的葛善书和那两个写信先生。
看来大相国寺是没了动作,也并未前去催债,但这也有些不像他们的风格啊!
叶安可不觉得这是因为自己的婚期将至,大相国寺顾及侯府体面而善罢甘休,相反这倒是让叶安警觉起来。
“这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啊!小心些把,大抵是又有什么幺蛾子了,本少爷这婚怕是结的不太平喽!”
“他们敢,这群贼秃驴若是敢在小郎君成婚之日来添堵,铁牛便烧了他们的佛寺!”
叶安瞥了他一眼道:“嗯,你去烧,烧完我给你送行,放心,每年我和慕慕结婚纪念日会给你多烧些纸钱的。
大相国寺乃天家寺庙,天家仁心为怀,许百姓去拜佛,礼佛,若是你去烧了大相国寺,天家必定以雷霆手段来惩治你。”
王帮瞪了一眼铁牛,忐忑的看着叶安道:“小郎君,那该如何是好?咱们府上大婚可不能被这些贼秃驴给毁了啊!这是您的体面,也是阳城县君的体面嘞!”
叶安笑了笑:“也许这是喜上加喜的好事,你们莫要担心,做好自己的事情。王帮那几车甜菜侯三一家是做不好的,但这几日却不能停下,你在信陵坊中寻几个熟练的婆子来,与侯家一起榨糖!”
王帮一惊:“侯爷,招人榨糖人多眼杂,万一泄露了榨糖之法可如何是好?”
叶安看着外院边上的垂花门小院微微一笑:“有侯老妇人在,你便一万个放心,况且侯家的娘子也是个聪明的人嘞!”
王帮恍然大悟,这已经不单单是侯府的产业了,还是侯家安身立命的本钱,有侯家人在,自己再在边上多盯着,出不了大事!
“记得多给些工钱和福利,但不能当日结给他们,过年前结清便好!”
叶安说完便招呼萱儿出门,留下王帮寻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