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广强是第二个吃上超级大米的,第一个是吴骏,试吃没问题后,就送过来医院一袋儿。
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是开颅手术,医生说怎么也要恢复几个月才能下地,吴广强做完二次开颅手术到现在才一个月多点儿,这会儿已经恢复的跟正常人差不多了。
超级大米的功效,再次得到证实。
这种逆天的存在,保险起见,吴骏并没有让太多人知道,吃过超级大米,到目前为止,有数的几人。
吴骏本人,老爸,老妈,马思雨,还有就是姜仪她侄女儿姜然,至于姜涵这个当妈的有没有偷吃,那就不得而知了。
见到老爸恢复的好,吴骏打心眼里高兴:“那种大米我哪儿还有,你跟我爸敞开了吃,吃完了我再给你们送。”
马冬梅笑着说:“还有小半袋儿,还能吃几天。”
“吴骏,我那袋儿吃完了,什么时候给我送?”马思雨上前拉了拉吴骏的胳膊,可怜巴巴地说。
“你,吃完了?”吴骏一脸纳闷地看向马思雨。
同样是一袋儿大米,老爸老妈两人都没吃完呢,你一个人吃完了?
这么能吃,也没见你长二两肉,还是瘦的跟电线杆子似的。
“咋地,嫌我吃的多啊?”马思雨伸手拧住吴骏的耳朵,教训道,“你别忘了,我现在这么能吃,都是拜你所赐,小时候什么好吃的都让给你,给我饿的现在还没缓过劲儿呢。”
“好吧……你赢了,改天给你送,赶紧把抓子拿开。”见马思雨又翻老黄历,吴骏败下阵来,挣脱她的魔手。
马冬梅笑着摇头说:“你俩呀,多大人了,还跟小时候似的,在一块儿的时候,都不能安静一会儿。”
吴广强说:“一家人在一起,热热闹闹挺好。”
“都没吃呢吧?走着,今儿去外面搓一顿。”吴骏招呼一声,四人走出病房,乘坐电梯下楼。
在医院外面一家饭店,吴骏做主,点了四人爱吃的菜。
“够了,够了,吃不了浪费,”马冬梅抢过菜单说,“把猪肉炖粉条划掉,贵死了,真把自己当天蓬元帅了。”
“行了妈,咱们的条件还是能吃得起猪肉的。”这道菜是马冬梅喜欢吃的,吴骏自然不会因为猪肉贵让她划掉,从老妈手里抢过菜单后,递给旁边候着的服务员,让她快点上菜。
他这会儿身家几千万,一天吃一头猪也吃不穷他。
一道道菜端上桌,吴骏没个酒伴儿,也陪着喝的饮料。
饮料过三巡,菜过五味。
这次当家的重伤住院,吴骏这个儿子体现出了重要作用,马冬梅拉住马思雨的手,有感而发,说:“小雨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一下自己的事了,现在一个人是潇洒了,等你老了,没个一儿半女的,生了病怎么办啊?”
“能怎么办啊?”马思雨扭头看着三姐,理所当然道,“生病了就住院呗,孩子又不是药引子,总不能生病了,把孩子炖了吧。”
“咳咳咳……”吴骏一口饮料呛了出来,忙抽纸巾擦嘴,这种奇葩理论他还是头一次听说。
马冬梅也傻眼了,看来自己跟老五的代沟不是一般的大,根本不在一个频道,气得甩开她的手。
吴广强笑了笑,继续吃菜。
“还有你,”马冬梅见跟老五没法沟通,调转枪口朝吴骏开火,“村里你那些个同学,孩子都快上小学了,我孙子还不知道在哪儿呢,赶紧给我整一个。”
吴骏夹了口菜,嘟囔着说:“整一个,也不见得就是孙子……”
马冬梅气得笑道:“那就整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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