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歌皱着眉头,小心的观察着手里这细如牛毛的银针。自己的马儿都是娘亲亲自挑选的骏马良驹,虽用来驾车,可实际上便是和军人的铁骑比起来也毫不逊色,这银针便是刺进肌肤,出血量也极小。而据自己对无名的询问,这个时代,虽也有高深的武学,人们却并不晓得穴道的妙用。这里几根银针也是深入肌肤,并没有射进身上要穴,既如此,会是什么原因,导致这几匹向来训练有素的马儿发狂呢?
清歌眯了眯眼睛,自己猜的不错的话,那就只有一个可能——草药宗!
还真是找死!
“清歌,你在这里呀!”秋雁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清歌抬头,果然是秋雁,高高的翘起用白布裹着的脚,样子得意之极,好像那裹成粽子一样的脚是如何荣耀的勋章。
“你原来不知道你家相公会这么疼你,早知道这样,前儿个就把这脚崴了多好!”不待秋雁张嘴,清歌抢先开口道,“有没有加些什么新的内容啊,祥林嫂?”
秋雁昨儿崴了脚,没想到却因祸得福,竟是解开了和莲生的疙瘩。看莲生心疼的围着自己忙前忙后的样子,秋雁只觉得身子轻飘飘的,那点儿小伤早丢到爪哇国去了,心里实在太得意了,竟是抓着谁就要跟人家把方才的话讲一遍,别说清歌早听的厌烦了,便是大白小白看秋雁走近,立马就闷着头回自己洞穴去了,只把屁股留给猝不及防一脸哀怨的秋雁。
“什么祥林嫂,我是莲生嫂好不好——”秋雁气得一甩袖子,鄙视道,“我知道你们是妒忌。可妒忌也没用!我家相公就是长得漂亮,就是贤惠!你说啊,我前儿个那么伤了他的心,一看我脚伤了,把我家相公吓得魂儿都要飞了!你说早知道我家相公这么疼我,我当时就把脚崴了多好,哪还用受这么多罪——”
清歌绝望的看着自顾自寻了个凳子又开始喋喋不休的秋雁,这没出息的货,还让不让人活了?!拼命的忍住拿手里的银针把那两片不停开合的嘴唇儿缝住的渴望,清歌颤颤巍巍的起身,丫的,我惹不起,我躲还不成吗?
秋雁正说得兴起,看清歌突然像后面有鬼一样没命的往外跑,吓了一跳,讷讷的住了嘴,嘟哝道:“这一早起来,咋都变成飞毛腿了?真是——”
清歌听的一踉跄,差点儿摔了个狗啃泥。
“小姐——”江辰匆匆走来,看到清歌,忙赶了上来。
“又查出来了什么?”清歌直起腰问道。
“啊,不是。”江辰忙摇头,小心禀道,“府外有人送来拜帖,自称是陆府小姐公子,要来拜访小姐和爷。”
“陆雪明和陆雪琪?”清歌的不悦之色溢于言表,实在是对这两只提不起什么兴趣来,昨天在天香楼那是没有办法了,今天又巴巴的跑到家里来,还没完没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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