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
天光大亮。
余天心情甚好,在回深城的渡轮上,翻看起了当天的港城报纸。
一夜过后。
两大新闻。
第一条是环球娱乐手下两只黑马乐队震撼兰桂坊。
晨曦乐队与超载乐队的名声正在逐渐扩张,环球娱乐公司崭露头角。
第二条是港城企业家遭人报复,腿被打断,工厂被烧。
狗仔队也将矛头指向了环球娱乐背后的老板,甚至深挖出了之前周小生与余天的矛盾。
两件事都和余天有关。
再看报纸上他的照片,背着吉他,站在台上,春风得意。
两大新闻当然会在港城引起小轰动。
许许多多的社团与唱片公司也都注意到了余天的名字。
如此正好。
不管是好名还是恶名,总之先出名也不是坏事,因为1997年以前的港城,看重的只有实力。
有钱有人。
就有一切。
“这是我第一次去大陆。”
宽阔的江面上,鬼仔带着两个火房的高层管理跟随余天一同前往深城。
首先达成合作的是商贸公司。
两家利润五五分成。
余天提供大陆的市场销售,火房提供港城的货源。
“以后可以常来。”
余天拍了拍鬼仔的肩膀,“这边发展速度虽然不及港城,但民风淳朴,人心和善。对了,我旁边这位你已经认识了吧?他叫小龙,是我的好兄弟。”
鬼仔认识,只是大为不解。
他还从没见过能把保镖当成兄弟相处的老板,这是第一次。
“你很能打吗?”
他略带挑衅意味地问小龙,但并没有恶意,性格如此。
“我不打自己人。”
小龙善意地笑了笑,看了一眼鬼仔满是文身的手臂。
自己人?
这三个字鬼仔很熟悉。
在社团,老大每天都说所有兄弟都是自己人。
可他想不通的是。
为什么自己人之间还总有纷争?
每年一到大选的时候,经常有自己人为了争夺话事人的位置大打出手,明争暗斗,甚至发生流血杀人事件。
或许。
小龙口中的自己人与他所认知的自己人应该不是一个意思...
“对了。”
鬼仔想起周小生,忽然说道,“天哥,要不要我找人做了他?你放心,我办事肯定靠谱!”
余天先没回答。
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鬼仔,心中似乎有千言万语,但只是轻声说道,“还不是时候,等着吧,有机会的话我或许会让你动手的。”
转眼到了深城。
下车之后,余天请大家先去了清风酒楼。
港城与深城两地都说粤语,语言相通,没有交流困难。
吃了一会儿。
之前早已约定好的李清风也赶来了。
“呀!”
一进门,她就立刻被鬼仔夸张的造型吓了一跳。
黑黢黢,蓝眼睛,黄头发,大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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