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洪涛在国内装孙子装烦了,到了国外,那还不可劲儿折腾,只要不犯法,啥尼玛名声不名声的,怎么高兴怎么来吧。实在没玩好,把名声搞得太臭了,咱拍拍屁股换到美国那边继续折腾去,如果美国都臭了,还可以去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嘛,最不济还能跑到欧洲接着折腾。如果能把自己的名声在全世界都折腾臭了,洪涛觉得这也是一个很辉煌的成就。
最主要的还是律师告诉他,打这种没谱的官司,花费并不多,几万加元足以把这个话题持续半年。一辆车而已嘛,洪涛觉得买辆车不见得能高兴到哪里去,但是能把记者变成被告,没事就逗逗他们玩,自己会非常高兴的。所以这几万加元花的值!太尼玛值了,在国内他基本找不到这种快乐,那些睁着眼说瞎话的记者,自己一个也告不了。
很快,洪涛又登上头版了,这回不是体育版,是真正的头版。一个新移民状告《多伦多星报》的知名体育记者,这个噱头太给力了。这里面不光可以牵扯出体育问题,还有社会问题、法律问题、移民问题、人权问题……反正你就琢磨吧,只要是有心人,总能从这件事儿里琢磨出问题来。于是这件事儿发酵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和专家投入了这场大辩论,话题都尼玛扯到加拿大独立时期去了,没人再去关心最初到底是因为什么打的这个官司,艾特.洪这个名字很快就传遍了多伦多大区。
而这件事儿的当事人洪涛,根本不操心这些东西。经历过后世论坛、贴吧上的唇枪舌剑,还会怕报纸吗?不挨骂不舒服斯基就是洪涛的俄罗斯名字。唾面自干就是洪涛的日本名字。他还生怕大家忘了他,生怕没人骂他。第二周去约克大学打比赛的时候他又惹事了。
这回是照方抓药,在三节比赛里,引起了四次冲突,因为他被罚下去的对方球员有五名之多,其中一个还是被直接取消了比赛资格。因为那家伙是个同性恋的攻,洪涛没事儿就用下身去顶人家屁股,嘴里还模仿对方的口音嗷嗷乱叫,在这个同性恋还不太被社会认同的年代中,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侮辱。可惜规则里也没这一条。没说不能用下体顶对方屁股,所以裁判即使知道洪涛故意挑衅,也没辙。规则就是规则,除非你重新出台新规则,否则就不能因此判洪涛犯规。当然了,你可以鄙视他,但不能判罚他。
但是对方那个队员却没忍住,他用球杆击打了洪涛的头盔,然后洪涛就一头栽倒在地。万分痛苦的抱着头盔翻滚。等裁判宣布对方被取消比赛资格之后,他又从担架上爬了下来,没过一会儿就上场比赛了。很快他又引起了一场决斗,这次打斗场面持续的时间长了一些。总共二分多钟,对方那个专门负责打架的高大后卫脚踝就被摔伤了,在落地的时候因为冰刀的缘故扭到了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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