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高中,林喆感觉身体新陈代谢又旺盛起来了。
这还没放学呢。
自己的肚子已经开始跟自己抗议咕咕叫了。
上辈子,在体制内工作,一天到晚没听过,各种红头文件,电话,报表,会议,材料....可能你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但是你就是觉得很忙。
那时候饭不吃不喝,其实没什么感觉,身体已经麻木不仁了。
当你对于生活没有多少**和憧憬的时候,你的身体器官的感知,也是会随之下降,犹如行尸走肉,然后不想吃饭。
现在他们都是高三,属于人生比较重要的阶段,人胃口也好,有不少住在主城区的家长心疼自己的孩子,怕他们读书太辛苦吃得不好,时不时送来各种美味佳肴进行投喂。
自己的同桌陈建国就是其中之一,他妈一个星期会来两到三次,顺便把他那些脏衣服带回去洗,照顾得十分的周全。
陈建国平时趾高气扬,但是个妈宝男,看到妈妈都会变身一个弱智儿童,会撒娇扑在他妈怀里装可怜,表现出自己学习学得好累好辛苦的样子。
他装得越可怜他的零花钱就越多。
林喆看了都羡慕,记得自己好像小学以后,母亲就再也没有抱过自己了。
好几次林喆都想告诉她妈。
你这个儿子一天到晚都在玩游戏,根本不学习,你被骗了,不过现在想想,自己真是操碎心了,作为一个母亲,其实自己儿子什么鸟样,她是最清楚不过的。
终于下课,林喆刚收拾好桌面,刚想去找点吃的。
“林喆,走吃饭去。”
一个身高略矮,长相俊朗,但是发际线稍微有点高的同学过来叫自己吃饭。
林喆看着他,愣了一下。
很快就记得眼前之人是自己的高三时期的舍友兼饭友黄杰同学了。
上辈子的高三时期林喆大多数的时间都跟他一起吃饭,倒不是因为两人臭味相投,而是因为大家一个宿舍上下铺,家里环境,消费水平也差不多,所以能吃到一块。
或许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钱分吧。
两人吃饭一般到校门口一家叫做“膳和堂”的小餐馆吃饭,一荤一素6~7块,简简单单就应付了,来这家店吃饭,不是因为老板娘风韵犹存,奶水充足。
而是因为这家店的中间一个大大的电视,中午的话,一般都可以播放美职篮,也就是NBA。
那个时候,姚明正值巅峰,引领了国内篮球高速发展。
姚麦带领的火箭也是如日中天,打出了一波22连胜,很多人都因为姚明而成为麦迪和火箭的忠实粉丝,林喆那个时候就很头铁,喜欢孤胆英雄科比。
当年看火箭打湖人的季后赛,可谓是轰动一时,这个“膳和堂”里外三层都是人,林喆记得那个时候真是非常的孤单,挤在一群火箭球迷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