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她说的是事实?”程一依打量原昭,脸比上学年圆了一点点。
原昭气结,又无法反驳,他捏了捏自己的脸,难道真胖了?
他走到原筝房门前敲了敲,“姐,我两个同学来了,能进来吗?”
“进……进来吧。”里面传来一道软糯的声音,同是女人听了骨头酥一半的好听。
原昭打开门,房间窗边坐着一个大美人,皮肤白皙,眼睛很大,眼角轻微下耷,细细的柳眉,看着我见犹怜,又带着厌世气质。
“原昭,你真幸福,哥哥帅,姐姐美。活在美人中间还能这么自信,很了不起。”程一依道。
还没说完,原昭砰的关上门,绝交五分钟。
来尔其实对原筝没多大好奇,他纯粹向来看看写出优秀作品的人长什么模样,看过后,他递出一本珍藏版的纸质书,请求签个名字。
“谢谢你的支持,出版商刚开说出纸质书时,我是拒绝的。太贵了,认为没人会买,想不到销量还不错。”原筝说话纯真,若是喜欢胡思乱想的人,铁定认为原筝话中含义说来尔人傻钱多了。
还好来尔真的是人傻钱多一根筋小少爷,他坐在美人姐姐房间浑身不自在,拿到签名后,他抱着纸质书出了房间找原昭。
房间内只剩下程一依和原筝。
原筝盯着程一依看,清澈的眼底倒映程一依的样子,半晌,开口道:“我能以你的容貌为原型写小说吗?”
程一依道:“下一个题材定了?”
原筝摇头,“还没。”她突然充满期盼道:“你有好提议吗?我不想再写战争,也不想写魔法,变种人。”
作家总是容易厌烦同一题材写作,除非实在不擅长写其他题材,不然很少会在同一类型题材死磕到底。
原筝就是个有钱的任性作家,网上许多粉丝呼吁她再写一写星际战争,原筝没理睬。
“我的确有个题材,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写。”程一依早打算好,为了让人理解修真是什么,小说是最好的切入点。
原筝一家,基本都在突进部队内做事,她没什么爱好,就是跟原昭一样爱听八卦。不过原昭当成兴趣,她当成事业。
“你说,我喜欢新脑洞。”原筝兴致勃勃,厌世的脸多了热情和渴望。
两人在房间聊了很久,久到原奶奶喊吃午餐时,原筝意犹未尽,“下午我们继续聊,你说的修真世界我很感兴趣,全新的世界观,我想听更多。你是星期一的粉丝吗?我在看到星期一的阵器后也想到一些类似的创新故事,只是没你想的详细,我更喜欢你的版本。”
“不过你真的不介意我参考你构建的世界观吗?你完全可以自己写一本,就算故事性一般,肯定也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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