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吉米,最近过的怎么样?”,刚走进去,就看到亨德里克斯坐在桌边吞云吐雾,“有段时间没见过你了!”
“还能怎么样?他们只是想要一个能随便划拉两下琴弦的家伙,去给站在舞台中间的那个傻瓜作陪衬,这样的日子我简直受够了!”,抱怨结束亨德里克斯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欧德曼,“小子,听说你最近混的可是不错?”
“运气好罢了!要说吉他,我可比不上你!”,欧德曼坐到他对面招手要了两杯酒,看着一个举世无双的天才如此落魄,不知怎么的欧德曼就想起上一世的自己了,虽然没有亨德里克斯这样的天分,但是都出碰壁的经历他也不少。
“呵呵!”,欧德曼的吹捧总算让他心情愉悦了一些,开始给他讲述自己过去一段时间的事儿,“其实小理查德还算是个不错的家伙,除了他之外再也不会有乐队愿意让我独自solo了,我在舞台上用脚、用膝盖,甚至用屁股起弹琴,每当我开始表演的时候,台下的那些家伙就开始大呼小叫!我觉得这样很棒,对了,我最近还学会了用牙齿弹琴,把吉他放在身后演奏,用麦克风支架、音箱边缘做滑棒,要不要我给你表演一段?”
欧德曼倒是不觉得亨德里克斯的这种表演方式哗众取宠,虽然他自己是绝对不会这么去做的;没一名摇滚乐手都有自己独特的标志,披头士的扫把头、墨丘利穿着内裤登台、大卫鲍伊华丽的打扮等等,正是这些与众不同的特色让他们牢牢地被歌迷记住,但是这些标志也仅仅属于他们,其他人再去模仿就没多大意思了。亨德里克斯现在落魄的样子让他有些心酸,啊,想想看自己有什么可以帮到他的呢?记得亨德里克斯虽然是个美国人,但是好像去了应该才成名的,发现他的人是动物乐队的贝斯手查斯-钱德勒,而把他介绍给钱德勒的则是滚石乐队吉他手基斯-理查德的妻子琳达-理查德,自己之前在英国的时候和基斯聊得还算不错,是不是可以考虑让历史提前发展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亨德里克斯英年早逝的悲剧了呢?想到这里欧德曼试探着问道,“嗨,吉米,你有没有考虑去换个环境?”
“什么意思?”,亨德里克斯现在好像有点抽嗨了,双眼无神的望着欧德曼。
“我这次去英国见识了下他们哪里的音乐氛围,似乎和美国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哪里似乎对更加狂放的表演接受度要高一些,彼得-汤谢德就经常在演出中砸烂他的吉他!如果在美国不行的话,你可以考虑去英国碰碰运气,我在那里也认识了一些朋友,你要是愿意去的话我帮你打个招呼。”,欧德曼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哎,自己目前实力还是不够啊,如果有自己的公司的话,现在就可以把亨德里克斯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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