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晓童选择手枪是有原因的。
    他只带了手枪和加特林,加特林这种武器拥有变态射击的速度,威力更是单兵武器中数得着的强悍,唯独启动时间太长,近距离突发意外的话,子弹根本来不及打出来。
    手枪的火力强度和持续性虽然远远比不上加特林,但优点在于启动速度快,可以立即出枪射击。
    近距离的战斗,手枪远比步枪更加灵活机动,用在眼下这个场合再合适不过。
    这些落后的土著显然没有能力威胁穿着战斗装甲的叶飞,不过事无绝对,傲慢自大的最终结局常常是阴沟里翻船。
    他下意识地瞅了叶飞一眼,果然,叶飞的右手也停在大腿的附近。
    叶飞转回头去,面带微笑用左手掀开了自己的面甲。
    纪晓童的手微微一抖,险些把枪拽出来。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完全没有必要担心那么多没用的,这些人类的科技水平实在是渣到了极点,即使他用上膛的机枪对准这些人,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
    这个时候正是此地的午后,太阳的角度大约相当于两点钟,阳光斜照在叶飞掀起的面甲之下,将他微笑的半边脸颊浸润在温暖的阳光之下。
    一打停步的土著一眼看到面甲下的人类相貌,十几个大胡子登时像打了鸡血一样蹿到两人面前三米多远的位置停下。然后整整齐齐地右手抚胸,恭恭敬敬地弯腰四十五度行礼。
    帮他们解决了破城的危机,打了这么大的一场胜仗。叶飞和纪晓童抬头挺胸,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他们的拜见。
    叶飞轻声笑道:“这些人远看像希腊人,近看怎么瞅怎么像印度人!”像希腊人的地方是头发胡须,可是这些人的肤色也太重了。
    电影电视上的印度人大多光鲜亮丽,但是熟悉这个国家的人都知道,印度人的组成十分复杂,其中高种姓的印度白人数量少得可怜。绝大多数印度人长得黑不黑棕不棕,绝对不符合国人的审美观点。
    虽然印度白人的数量少。但那里的屏幕基本上都是被印度白人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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