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兽医翻了个白眼儿,“正式开始治疗之前肯定要做病毒实验,不过这种病毒的实验比较麻烦,有可直接用克隆人。”
叶飞吓了一跳:“你是说,直接用完整的克隆人?”
共和国的法律允许克隆人体器官,但不允许克隆完全的人体,移植用的克隆体都利用基因技术抑制了大脑的发育,也就是说,克隆体从胚胎开始就是没有大脑的无脑儿,因为没有大脑这个重要的思维器官,克隆人不符合“人”的基本定义,只有这样,才能避开法律的限制。
由于克隆人技术的出现,曾经出现过许多匪夷所思的故事,比如某个狂热的粉丝想方设法得到女明星的细胞,制造一个明星的克隆体与自己生活在一起;再比如某个感情受挫的情种,意外得到了女方的细胞,于是克隆出女方再克隆自己,提供必要的条件让两个年轻人相恋等等。
即使是情有可原,这种行为也对被克隆者本人造成了伦*理和权益上的侵害。
这两种人还算是好的,曾经还有过黑帮到处收集美女的细胞,利用克隆体进行色情交易的传闻,因为克隆人不具备人类的法定资格,因此哪怕警方查到了证据,也只能将这种令人愤怒的行为定义为非法克隆。
另外,虐待克隆人之类的事件层出不穷。
当然这件事公开后,各国立即针对这种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法令,统称为《克隆人法案》,克隆人必须无脑就是这一时期形成的法令。
虽然听起来有些残忍,但是《克隆人法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自然人的权益,在人类的历史上拥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法令中对克隆人及针对克隆人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分类解释,比如虐待克隆人等同于虐待被克隆者本人;与克隆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相当于强女干被克隆者本人等等听起来令人哭笑不得的规定。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情况都会这样认定,因为按这样的条理推论,与克隆人结婚相当于与被克隆者本人结婚,于是被克隆者犯了重婚罪,这对无辜的被克隆者本人显然是极度不公正的。
还有,克隆人与正常人生下的胎儿,也被认定与被克隆人无关,不过因为孩子本身并没有错,因此孩子可以获得自然人的生存权利。
总而言之,那段时间乱得一塌糊涂。
兽医说要用克隆人进行实验,这在医学界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可是针对脑部的实验,就必须将大脑一起克隆出来,这岂不是违反了《克隆人法案》的基本原则?
要知道《克隆人法案》并不是某一国单独做出的法令,而是联合国的五大常任理事国共同做出的决定,并且以武力保证全球所有的国家必须执行,即使目前中方的军事力量最强,一旦消息泄露,也会惹来不小的麻烦。
兽医看到叶飞担心的表情,顿时呵呵地笑了:“放心吧,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我们的胆子还没有那么大,实验会在胚胎成熟之前进行。”(未完待续。。)
ps: 突然觉得与克隆人有关的法令应该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