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是巧合吗?联想到春季作战时的情景,如果没有大食国的军队参与其中的话,单单凭借突厥人的力量,是不可能同时在两条战线上与李忠和姜文晖作战的。当时一定是大食国的部队化装成突厥人的部队参与了战争,只不过大家当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罢了。既然大食人也参与进了这场战争,并且使得大唐的军队在双方交战之初吃了大亏,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只要有机会的话肯定也不会让他们好过的。只不过当下距离大食国的国境太过遥远,否则的话他们是不会介意到大食的国境内去转一圈的。
腊月底,远在沈阳的李恪收到了李忠的来信,信中提到了大食国参与了战争这件事,并且汇报了最近一段时间的战况。进入冬季以后的战况总的来说尚可,只不过西突厥占有的土地太过于辽阔,再加上他们对于这里的情况并不是十分的了解,除了最开始降雪的那段时间扫荡的突厥部落比较多外,进入到十一月以后经常是十天半月也找不到一个突厥人的部落。再加上这里的气温比东北地区还要低很多,穿得再过厚实也难以避免士卒们被冻伤,所以在进入十二月份以后,他们在扫荡了一个中型的突厥部落以后,便在这里临时的驻扎了下来,等到天气转暖以后再度出动。
如今的沈阳制造局内,步枪的制造已经进入到批量生产阶段,不过李恪并不打算生产过多的步枪,首先来讲目前的炼钢水平还远远达不到制造后世的枪管的水平,往往是十枪过后枪管就会发热,再继续发射的话就容易变形。其次是以目前的水平来看,短时间内射程上不会再有明显的提高,而目前的射程则基本上与连弩持平,但是连弩不但可以连续发射,而且杀伤力上也并不比步枪逊色多少,当然如果对方全部都披挂铁甲除外。最主要的一点是连弩的成本低于步枪,这在和大程度上就决定了在短时间内,步枪无法取代连弩的地位。
当然步枪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它的实际杀伤力还是要高于连弩的,之所以显现不出它的优势,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士卒并非是人人都可以穿皮甲的,铁甲就更加不要去想,同样是一佰五拾步的射程,他那个样都可以杀死人,它的威力就不够明显。当然,如果连续发射的子弹的数量可以明显的得到提高,步枪的优越性便可以体现出来了。毕竟弩箭射中人的身体后,只要不是重要部位,就不会丧失战斗力,但是被步枪子弹击中的话,不管击中哪里都是一个大窟窿,百分百的会令人失去战斗力。
也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李恪在经过一番考虑后,最终决定装备一支两千人的步枪队。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讲,巨响还是非常的具有威慑力的,尽管现在生产的步枪具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关进时刻没准还能具有出其不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