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父王,父王最好了。我这就去告诉崔小球和三宝,走啦!”
她唯恐听到唐竹筠反对的声音,一溜烟地跑了。
唐竹筠:“……你是不是儿子多了,烧手了,这么惯着她?”
晋王:“儿子倒是不多,不过女儿是真的少。”
唐竹筠:“我跟你说,结扎不是吓唬你的!”
晋王笑道:“我不反对,你选个日子。”
唐竹筠:“……”
完了,弄不过这狗男人了!
她说一句,他接一句的。
“你还有点用。”唐竹筠傲娇地道。
晋王大笑。
“还没说呢!”唐竹筠瞪他,“为什么非要让明珠跟着去?”
他一撅屁股,她就知道他拉……算了,文明,和谐。
总之,晋王做得很刻意。
晋王拍完奶嗝,又熟练地给儿子换尿布,道:“你见过崔润吗?”
“谁?”
唐竹筠怀疑自己孕傻,这个人名,她该知道吗?
为什么她什么都想不起来?
“就是护送崔翎来,现在照顾崔翎起居的那个崔润。”
“哦,没听过。”唐竹筠道,“崔小球的小厮?”
“不算。他是崔家的旁支,因为资质突出,被选了陪崔翎读书。本身,是个青年才俊。”晋王道。
唐竹筠眨了眨眼睛。
“你的意思是,想撮合明珠和崔润?”
“也谈不上撮合,但是接触一下,没什么坏处。”
崔润人如其名,性情温润儒雅,学识渊博,又体贴入微,是个难得的。
换句话说,如果他不好,崔老狐狸,也不会放心地把最看好的孙子交给他。
崔润要照顾崔小球,也多少能得到孔大儒的指点。
晋王觉得这个人,不错。
给妹妹择婿,他不求对方有多么显贵的出身,也不求家财万贯,只希望是个温文尔雅的君子,能待明珠好,两人和和美美,有商有量地共度一生。
唐竹筠一听也来了兴趣。
要是这人,真如晋王所说,还真的挺合适的。
明珠性情刚烈强势,找个这样的相公,也能互补。
“那我明日要不要跟去啊,”她笑着和晋王商量,“我对崔润,很好奇呢!”
晋王笑道:“不行,早晚都能见到。你再安心在家里待一段时间,等身体彻底养好了再见不迟。而且我也只是自己这般想想,还得看明珠愿意与否。”
人好,也不见得合适。
择婿这件事情,是持久战。
晋王又道:“而且日久见人心,就算彼此看得过眼,也还得磨合。我们就淡定一些,假装无事发生,看他们的缘分了。”
“好。”
他都设想得这般周到了,唐竹筠觉得很赞成。
这件事情,她决定顺其自然,因此没有和别人提起,包括明珠。
第二天一大早,嫣然就像放出笼子的小鸟,和明珠一起,兴冲冲地来找唐竹筠请安,准备出门。
明珠穿着骑马服,有些无所适从:“我不会骑马……”
“学学就会了,姑姑我教你!”嫣然道,“我今日要把你教会,还得把崔小球教会。哎,本夫子很忙啊!”
唐竹筠白了她一眼:“给我注意安全,要不等着回来吃竹板炖肉!”
“知道了知道了,走啦,姑姑,我们走!”
出了二门,崔小球和崔润,早已等在门口。
见到明珠过来,崔润低下了头。
明珠倒是没多看,踩着凳子,提着裙子登上了马车。
马车帘子晃动,崔润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马车。
——世上竟然,有如此妩媚貌美之女子,即使已经见过数次,也次次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