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兰拿了巾子过来替她绞干头发, 她便到书桌旁坐下开始研磨。
说起来,王姝的毛笔字还是练过的,能写出一手很不错的狂草。
不敢说笔走龙蛇、入木三分,但也称得上赏心悦目。王姝其实是早有字体的,后世人都自幼儿园便开始描红字。王姝如今在一手好的硬笔书法的基础上,又融合了上辈子的用毛笔的习惯,写得一手潇洒大气的行书书法。若是单看字,不知道的人怕是会以为写字的人是个性情豁达的男人。
研好墨,铺开了纸,王姝便开始快速地做关键点记录。这些信息可以不用详细描述,只要能明白是何意,后期抽出时间重新整理一遍也不碍事。
她写字很快,落笔行云流水。
萧衍行静静地端坐在案几旁边,见素来咋咋呼呼的王姝忽然静下来,诧异地扬了扬眉。
屋子里安静下来,芍药下去沏茶,铃兰则站在一旁替王姝研磨。
王姝快速地记录了稻种的种植时间,栽种样品数量、温度、湿度、以及用来杂交稻种的品种类型。去雄的时间点,套袋的时间和位置,所用的材料、以及方法。植株成长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特性,和部分让佃户务必记录的所需资料……
王姝这方面还是很鸡贼的,写东西十分注重**保护。
她是有自己的一套记录方法的,每个研究人员都有自己的笔记习惯。说真的,即便是个认识简体字的后世灵魂,看到写在纸上的草稿内容,也不一定看得懂。
因为她不止字儿草,夹杂了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偶尔还有拉丁文。
萧衍行扶袖起了身,缓缓走到王姝的身后。
他身上一股淡淡的檀香味儿,行动间,月牙白的僧袍如流水浮动。他行至书桌前,低头看向王姝的纸页。只见纸上每个字都缺胳膊少腿的,且字与字的排列顺序极其杂乱。确实不大容易看懂。但萧衍行不是一般人,字写的潦草些,但也只能靠其大致的形状也是能辨别出个别字儿是何字。
看半天,确实看不明白王姝在写什么。唯一的感觉便是这姑娘瞧着不像,竟然写得一手好字。
这个世界是没有王羲之、欧阳询、颜真卿、苏东坡之流的大行书书法家的。大庆以隶书为主,官方文字也都是隶书。王姝这一手流畅的行书着实惊艳了他。
为了防止他看懂,越写越草,到了最后变成了狂草。很有一点后世医生开药方的神韵。
“这是什么字体?”有句话叫字如其人,字儿若写得好,人也会给观字儿的人留下好印象。萧衍行是尤其喜欢字儿写得好的人。
“……行书加狂草。”
“行书?”
王姝写的很快,到后面潦草得仿佛鬼画符。她抿了抿唇,小心地开口:“即正书之小伪,务从简易,相间流行,故谓之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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