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一直都错了。
叶飞扬被突如其来的消息,震得说不出话来。
自己竟然连慕克尔也认不出来。
难怪他有那么多慕克尔的东西,原来那都是他自己的东西。
不知道他有没有认出自己?
自己的目光曾经追随他几百日,倘且不认识,他从没一次正眼看过自己,又如何能记得,再说,自己容颜与身材都变了,他如何识得?
不对,记得那次在夜都受辱,是他搬出了莫尔克,那就是说他已经谋划好,让自己误会那个他才是莫克尔,他这样做,说明他不想让自己知道。难怪那次自己说帅得没天理,他心情大好地放了自己。
原来,他也是喜欢听好话的。
他就是莫克尔。
只因这事来得太突然,惊得叶飞扬都说不出话来,后来也没有什么心思逛街了。便早早地与她们再见。
要回家好好消化消化。
这事太匪夷所思了。
慕克尔就是慕擎宇。而自己竟然与曾经的暗恋对象订婚了,更扯的是,自己却没认出来。
叶飞扬想起了吴倩说的话,说什么近水楼台先得月,又是什么有情有终成眷属,什么的。
可问题是,自己现在这情况,好乱啊!
回到别墅,叶飞扬鸵鸟似的,躲在房间里,不敢出来。
直到六点了,还没下去。
“从来不……”叶飞扬一看,是慕擎宇的电话。她不接,也不按忙音,而是听着音乐放完。
她没有想好,如何面对他。、现在,她心里乱得很,不想见到任何人,最不想见的就是他。
自己最难堪,最狼狈的时候都被他看到了。
一想到这里,叶飞扬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
“嘟”一条短信。
{在哪?}
叶飞扬看着短信,愣愣地不知道,要不要装作没看到。
最后她决定回他三字。{回家了。}
叶飞扬也想过,明早趁他出门运动的时候,收拾行李离开,在与他一个屋檐下,非露馅不可。
过了一会儿,突然听到脚步声,想必是他上楼来了。
第一个反应就是冲上去,将门锁了。可他来开门时,发现门锁着,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门一定是从里面锁着的,这说明里面一定有人。
脚步声越来越近,叶飞扬一个机灵,跑到了阳台上,蹲了下来。
果然,她蹲下后不到一分钟,便听到了房门打开的声音。
一分钟,二分钟,五分钟后,房间里静悄悄的,叶飞扬感觉的出来,他并没有离开自己的房间。
自己不在房间里,他呆在这里这么久,在做什么呢?
叶飞扬非常好奇,但又不能站起来看他在做什么,就这样足足十分钟后,叶飞扬蹲着的脚都麻木了,还是没听到他离开的脚步声。
叶飞扬实在受不了了,便改成坐在了地上。
脚一伸,结果踢到了东西,后来是一个纸盒。
是将有鞋子的纸盒。
叶飞扬一惊,他朝这边走来了,她连忙学着猫儿“喵”了一声。
然后将自己脚下的鞋子朋阳台上扔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