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型的法律,才可以增改修订,其他法律是不允许动的,更不允许后世之君乱改一气。
景泰六十一年,老皇帝提出,修订成型法,需要全民投票,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才能修订成型法,否则成型法不允许修订,成型法颁布后,必须依法行事,不许不依更改等行为。
这些成型法,都是经过四十多年实践慢慢形成的法律,修订与否,意义不大,反而会助长某些不良群体。
老皇帝只要担心后世儿孙被忽悠瘸了,擅自修订成型法,就像大诰,太祖皇帝苦心造诣研究出来的,后世儿孙哪个听了?
法律可不行,法律一经颁布,就必须实行,没有时间限制,也没有动摇的可能性。
所以,就需要全社会具有法律意识,不止要有,要非常充足的有,深刻的认识到法律多么重要。
景泰六十五年,老皇帝亲下圣旨,对于不成型法的修订,要征集民间意见,全体国民均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公开信箱,并要一一回信,不许偷懒。
地方官员多么不作为,老皇帝不用听人说他就知道,如果不下硬指标,下面估计都不会动,然后将意见稿全部丢掉烧毁,只送给朝廷一个自己瞎写的稿件而已。
并且提出,大明所有官员出行,不允许前呼后拥,更不允许实行戒严,不允许动用安保、警力,不允许隔绝百姓等等十几条,打破权力机制,实现官员和百姓零距离接触。
当时就有朝臣去养心殿询问,官员前呼后拥,主要担心被刺杀,一旦出现这等不良案件,将会有堆积如山的朝政被耽搁,会有更多的百姓因为朝政耽搁而遭殃。
却遭到老皇帝的训斥,你若为民做主,老百姓为什么要刺杀你啊?刺杀你,还是伱该死!
这条政令,是强制执行。
并且限制皇帝,如无特殊必要,不允许随便出宫,主要是皇帝出巡靡费巨大,钱能省则省。
除了这些,还规定勋贵家人出行,也不许前呼后拥,纵然先辈有功,也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享受你们的特权。
这条政令,要写入法律,官员勋贵必须遵从。
并且再次提出人人平等的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定,呼吁天下百姓参与完善立法,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懂得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积极使用法律。
又提高了律师待遇,鼓励学生报考法律系,学习法律,出来当律师。
对于司法部门,老皇帝极为重视,如何保证司法官员的廉洁,是朝堂上经常出现的议题。
想保证廉洁,就多发工资,那可不行,那不就等于助长他们的贪心,诱导让他们去贪嘛。
可怎么保证司法部门官员的廉洁呢?
议了这么久也没个定论。
毕竟大明没有这方面经验,官员的廉洁完全靠官员自身节操来调整,其实就是嘴上一说,哪有真廉洁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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