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房俊不一样,最起码他看过《盗墓笔记》……
哪怕你再是神通广大,最起码的一点,你想去盗一座墓的时候,必须挖一个盗洞!
不打洞,你怎么进去墓室里,将那些价值连城的陪葬品拿出来?
以为你自己是土行孙啊……
手里的横刀砍断几根干枯的树枝,一个黝黑的洞穴赫然出现在一丛杂乱的茅草中间。
“真的有洞?”卫鹰兴奋的跑过来,就要点燃怀里的火折子。
房俊赶紧将他拦住,吩咐众人围在四周。
摸金校尉?
这个职业还真是有意思……
墓室里充满着腐朽的气味,一支蜡烛在东南角燃起。
田黑狗摸了摸鼻子上蒙着的用特殊药液浸泡过的布巾,用一根细长的撬棍撬开了石椁的盖子,用力将其挪到一边,露出了里边虽然腐朽但形状尚算完好的木棺。
撬棍轻轻一搭,尚未用力,已经腐朽的木棺便裂开。
手上戴着特制的鹿皮手套,这是避免在开馆的时候摸到什么有毒的东西。手伸进去,摸索一会儿,布巾下的嘴巴不由得裂开了花。
顺利的摸出一块龙型玉佩、一顶金冠、若干金器,甚至还有一颗放着莹莹光晕的珠子……
这次买卖实在是太顺利了!
田黑狗很开心,光是这颗珠子,便足够在长安换取一所不小的宅院了,当然前提是能够顺利出手。要知道按照大唐律例,盗发他人墓穴者毁砖者徙三千里,破棺者绞,这万一被人识破乃是陪葬品,那可就完蛋大吉……
不过运气这东西是玄乎的,顺的时候那就一顺百顺。
前几天听闻这山里隆隆作响,有人说这山里估计是有什么宝贝,这响声像是地龙翻身……田黑狗觉得有理,便前来查探一番,果然发现了这个墓葬。只是那群小崽子卫兵很是难缠,刚刚要不是他快速钻进盗洞里,怕是就被逮住了。
不过既然这么顺利的摸到宝贝,那想必出手也不会有什么意外。
蜡烛还在角落里燃烧着,发出莹润的光,这种房家工坊出产的蜡烛当真是好东西,虽说比一般蜡烛贵了快一倍,但火苗大、烟气小,用来晚上读书最好不过了,当然,用之盗墓也不差……
蜡烛的火苗很稳定,看来这位墓主人对于自己的到来并无不满,但田黑狗依然是个很讲究的人,他尊重自己的职业,也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并没有将所有的陪葬品一卷而空,而是捡着不值钱的留了两件,然后甚至将破败的棺木稍微整理了一下。
将陪葬品用一个包裹装了,背在背上,田黑狗吹熄了蜡烛,沿着盗洞返回。
到了洞口时,他警惕的停了一下,仔细倾听外面的动静,没有发现不妥,这才放心的爬出来。
空气真好啊……
田黑狗贪婪的深吸一口树林间清新的空气,然后这口气就憋在胸口,没吐出来,他被吓着了。
因为,他看见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从一株树干后探出来,一个温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嗨!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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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俊饶有兴致的翻检着这位摸金校尉的装备,韧性很好的绳子,不是时下普遍的麻绳,伸手抻了抻,看不出材料;三五跟白蜡,是自家工坊的产品;一柄小巧很边缘很锋利的钢制铲子,相比是挖洞用的,虽然比不得百炼钢,但钢质居然很不错;一根细细的小撬棍,跟铲子是同样的材质;一个火折子;另外还有一包裹陪葬品,不过房俊对哪个没兴趣,只是看了一眼,就丢在一边。
没有黑驴蹄子,没有朱砂,更没有穿山甲的爪子做的摸金符……
房俊略微有些失望,是《盗墓笔记》瞎写,还是因为时代的进步以后才会出现哪些东西?
“喂,东西都在这里了?没落下什么?”
房俊走到这个盗墓贼面前,有些失望的问道。
田黑狗被几个卫兵用一个牛筋绳驷马倒攒蹄捆得结结实实,还用一根木棍在中间穿过,架在一个木架子上,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最让他惶恐的是,这个架子好像是用来烤全羊的……
“绝对没有,除了几件不值钱的留在棺材里,全都在这里了。这位郎君,小的也不过是糊口饭吃,既然栽在您手里,没说的,东西都归您,只请您放小的一马,小的感激不尽。”
这种姿势不是生受的,说话的时候得用力抬起脑袋,田黑狗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往脑袋里冲,用不了多久,不用人家动手,自己就完蛋了。
房俊低头俯视他,微笑道:“别那么紧张,这么吊一会儿,有助于血液循环,可以极大的缓解血栓堵塞,还能锻炼身体的柔韧性……某也不难为你,只需得回答某一个问题,就放了你,东西也都归你,如何?”
“行!”田黑狗咬着牙,答应得很痛快。
不痛快不行,他听不明白什么血栓堵塞、什么身体的柔韧性,他只知道再这么下去自己脑袋都快爆炸了,哪怕这位黑脸的小子问他老娘穿什么颜色的裤衩,他都立马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