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李二陛下麾下的诸位大将,没有几个瞧得起侯君集。
房俊转身,面对身后肃然而立的神机营将士。
他沉声喝道:“突厥骑兵就在左近,指不定什么时候便会发动突袭。以步兵对骑兵,才是战场大忌,但是我们无路可退!若是我们退了,这些民夫怎么办?伤病营里受伤的兄弟怎么办?我们神机营,每一个士兵都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哪怕是死,我们也不能将袍泽弃之不顾,去充当无耻的逃兵!敌人的目的,就是焚毁这些辎重,令大军举步维艰,不得不放弃高昌国,退回玉门关!我们能让敌人得逞吗?我们不能!现在,我们就是决定这场战争胜负的关键,我们非但不能逃走,还要狠狠的狙击来犯的突厥人!”
房俊满嘴胡话,却将士兵的士气成功调动起来。
大唐士兵从来不缺少血性,现在发现原来自己即将成为决定这场战争胜负的关键,一个个都热血沸腾!
死亦如何?
只要死得有价值,便会有功勋记在自己的头上,自己虽然死了,可家中的父母妻儿,却能得到丰厚的抚恤,永远免除赋税徭役!
房俊再接再厉:“我们神机营,可不是那些杂牌军!我们是精锐中的精锐,虎贲中的虎贲!我们个个都能以一当十,我们还有威力巨大的武器!突厥铁骑又怎样?这些蛮子之所以能在大漠草原来去自如,是因为没有遇上我们神机营!从今天开始,就用突厥铁骑的鲜血和人头,来染红神机营的招牌,让世人知道,我们才是天下第一等的强军!”
没有高声应和,没有振臂欢呼,大家都知道不远处就有突厥铁骑在虎视眈眈,不能暴露己方的虚实。
但是,一股强烈的自信在军中暴烈开来!
是啊,我们个个都能以一当十,我们还有威力惊天的“震天雷”,突厥铁骑再厉害又能如何?越厉害,就愈能衬托神机营的强悍!
气势是个很悬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有的时候,它的确存在!
非但神机营打了鸡血一般士气高涨,便是一边的伤员和民夫和精神一振。
便有伤兵请战道:“侯爷,俺这点伤不算什么,让俺加入神机营吧!”
房俊微微一笑,说道:“神机营的军规,第一条是什么?”
两千神机营低沉着声音喝道:“不抛弃,不放弃!”
房俊看着精神振奋的神机营将士,心里无尽的羞愧。
自己居然欺骗了这些无比信任他的士兵……
可只有提振士气拧成一股绳,才能在面对突厥铁骑有一线生机,否则军心涣散,一个都活不了……
房俊深吸口气,环视众将士一眼,心里暗暗发誓,今日若战死此处,自然一切休提;若是侥幸能逃出生天,每一个战死的兄弟,父母妻儿都将由神机营奉养!
“现在,听我命令!神机营结阵,长矛手在前,盾牌手辅佐,弓弩手在后,掷弹手最后!民夫及伤兵退去大营南侧,不得喧哗,不得逃窜,违令者,杀无赦!”
整个大营但闻脚步阵阵,所有人按令各具其位。
阵势刚刚结成,远方已传来闷雷般的响声,连脚下的大地似乎都在微微颤抖。
敌军开始冲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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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史那不代不明白自己那位大汗兄长,为何要自己前来劫杀这一股辎重兵。
难道烧了这些粮草,便能解了高昌国之围?
阿史那不代没什么智慧上的天赋,他的肌肉远比大脑发达,但是他也不认为此举对于战局有什么帮助。
高昌国里粮食堆积如山,唐军只要攻下高昌城,粮食有的是。再说,此地距离玉门关并不遥远,即便是临时调集粮草,也完全来得及供应大军的补给。
当然,大汗就是大汗,哪怕自己再是对其不满,也只能在他的女人身上证明自己的强悍,却不敢公然违抗命令……
当月亮在天边刚刚露出头,急不可待的阿史那不代便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没有什么战术,没有什么策略,完全用不着!
一千突厥战士中最精锐的“附离”亲兵,在自己这个突厥第一勇士的统帅之下,夜袭两千唐军,那还不如同砍瓜切菜一般?至于那上万民夫,简直就是草原上的绵羊群,没有一丝半点的威胁!
一千铁骑从沙丘上奔驰而下,接着地势将马速在极短的时间内提升至极限,铁蹄将泥沙踏得飞溅,雨点一般密集的蹄声响成一片,宛如天边滚滚的雷鸣,整个沙丘都微微颤动!
阿史那不代一马当先,温热的夜风迎面吹来,撩起他的衣袍,速度带来的刺激让他热血沸腾!
将孱弱的汉人像是牛羊一般宰杀,那是最快意的享受,甚至比征服一个女人更让他亢奋。
抽出腰间的弯刀,策马冲入唐军毫无防备的营寨,阿史那不代站意弥漫,将这些不堪一击的汉人斩杀殆尽之后,顺道去某一个部落劫掠几个女子。一晚上将平生最爱干的两件事都干一遍,那该是何等的舒爽?
阿史那不代心里快意的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