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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真相

阿史那云两只手握住杯子,茶水袅袅的热气升腾而起,透过这股淡淡的水雾,阿史那云开口了:“你已经知道了,我是突厥人。突厥最重视子嗣,因为没有人就没有办法照料草场,照顾牛羊,所以一夫多妻是必须的。贵族的女人就更多了。而且突厥对待自己的女人,全凭宠爱,没有唐人的嫡庶之分。所以我的父王,拥有很多女人,这样他就有很多孩子。但是他最宠爱的,是我和阿史那罗的母亲,她出身高贵,明艳无匹,带着大量的奴隶跟牛羊嫁给我的父王。父王对她是又敬又爱。在我还很小的时候,父王就不止一次的表达过,要把王位传给我。父王同样有很多兄弟,我父为突厥王,他的兄弟们都分到了很大的草场,有各自的地盘。他有一个叫做紧那罗的弟弟,因为是女奴所生,所以一直被兄弟们歧视,就连他的姓氏,都没能冠上阿使,而是用了紧。但是他勇武过人,智谋无双,我父王很喜欢他,一直将他带在身边,视作左膀右臂。就是这个紧那罗,杀害了我的父王,逼得我远走他乡。”

随着阿史那云的讲述,常小溪大概对突厥王庭的那一段纠葛有了了解。阿史那云,突厥王庭的大王子,五年以前,突然逃离突厥,来到了突厥与大唐交界的大青山一带。他带着自己的卫队,占山为王,化名罗启明,从王子变成了土匪。阿史那云势力的扩大,引起了大唐的注意。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于是朝廷制定了以南云县居中调度,山东与山西折冲府联合剿灭阿史那云的策略。计划实施不久,朝廷接到报告,说大青山流窜着两股匪徒,都自称是大盗罗启明!而当时的南云县令,在呈上这份廷报之后,就被活生生吊死在了县衙!阿史那云肯定的告诉常小溪,他从不曾分兵出去抢劫,也决不允许手下人打着自己的旗号出去捞钱。他留在大青山是有重要的事情,不会因为些许浮财而坏了自己的规矩。那么,肯定是有人冒充阿史那云,是谁会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呢?

随后继任的南云县令,在上任不久,竟然在外出的时候,被流箭射死,简直就是**裸的谋杀。因为这种情况,南云县成了个没有官员愿意来的地方,群龙无首,剿匪自然也就成了空话。直到大理寺少卿狄少华,获罪降职,被发配到了南云县剿匪,空置许久的南云县衙才有了县尊老爷。狄少华是大理寺出身,也并非朝廷的弃子。他来南云县的时候,吏部是这么说的:将有用之身,戴罪立功,剿灭匪徒之日,即可官复原职。说起来,狄少华也算是虎落平阳,还有出头之日,朝廷里也有故旧老师照应着。就是这样的身份,又带着众多武艺高强的护卫,来到南云县,还是中了暗算,险些丢掉性命。如果不是遇到常小溪,狄少华就是死在任上的第三任南云县令了。

阿史那云讲了这些事,常小溪终于对南云县这种诡异莫名的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阿史那云对常小溪的信任,就如同常小溪对他的熟稔一样,是那么的自然,凡事娓娓道来,毫不避讳。让常小溪有一种错觉,他们两不是只见过几次面的人,而是在一起生活了好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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