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之上,林广宇雄踞龙椅,道:“既众卿大都以为此可为,朕便准了,即行下诏行事,倘若有所不足,也属事之常理,今后可酌情加以改良,以便日臻完善。”
维新元年以来,皇帝一直将“大权统于朝廷,万机决于众议”的口号挂在嘴边,在做出任何重大决策前都要听取臣下意见,极少有不经质询、直接下诏的行为,更没有不顾臣下反对声浪而强行下旨的举动。这种表现与戌戌年维新时期那不到1oo里皇帝连篇累牍地下圣旨相比,不但政治手段更见高明,贯彻落实也相对顺利。圣旨虽然少了,但决策效率提高后决策效果比起原来反而大有改观。
当然,众议如何议法是一个可堪回味的过程。在尺度把握上,林广宇巧妙挥皇权的杠杆优势,利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效。公议方法甚多,第一种便是私下沟通,先在几大重臣要员间达成一致,所需决策此时实际已经通过,朝议无非是走个过场,自然皆大欢喜。
第二种是巧妙设定参与人群范围,在私下沟通要达成一致有困难的前提下,皇帝有意识地扩大或缩小参与人群范围,即增加对议案持支持观点的大臣出席,减少持反对态度的大臣出席,以达到控制众议人群的目的,保证议案获得较高的支持比例以造成既成事实。
第三种却是拘羁和牵制,明知道某位大员不支持某个观点,且又非出席不可。就要用上这个办法。分拆邮传部就可见一斑。那桐作为尚书肯定不会同意,奕劻必然也持反对意见,林广宇便命令徐世昌先用“不管怎么改。你那桐肯定是邮传部尚书”的大话稳住两人,然后用端方将那桐弄进颐和园。那桐既不在,面对岑春煊咄咄逼人的威胁,奕劻势必集中精力招架这波攻势,在邮传部分拆与否这样地小事上自然只能予以让步。
第四种则是通过舆论施加压力,作为既得利益集团。整个官僚队伍或许对某项改革政策集体持反对意见。此时不管怎么调整都无济于事,便要倚仗在野力量压制在朝力量。比如,林广宇一直强调任大臣者必须戒烟,以为民众表率,但当时吸食鸦片地大臣为数不少,明着不敢反对,暗里必定推三阻四。但《帝国日报》一经刊报道,以清流的本事先形成群起禁烟的呼声。隐隐约约就有谁不同意戒烟就罢免谁地架势,大臣们心里再不乐意,面对千夫所指只能乖乖老实——否则皇帝很有可能以民意为借口而下诏免职。
或分化、或打压、或威逼、或利诱,林广宇硬生生在看似盘根错节、错综复杂的官僚集团上打出缺口来。至于拉一派打一派的表现,维新元年以来已生过多次。更不必赘言。
草诏学士动作很快,皇帝刚刚说完,已经将圣旨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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