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城下之盟(求追读)

“不死不休?”

陈晋呵呵一笑,伸手在铁剑上一弹,发出铿然剑鸣:“我说了,我只是到山中做客,吃点肉罢了。尔等却接二连三地来找茬,既然如此,我只好奉陪到底。”

黄大仙按住性子:“此事是个误会,完全是黄管家在搞鬼,挑拨生事。他已经被你所杀,误会也应该解除。”

把锅甩到死人身上,最好不过。

陈晋似笑非笑:“既然是误会,先前黄管家所说的供奉翻倍?”

黄大仙回答:“那是他自作主张。”

“赔偿脚夫的人头钱呢?”

“假的,根本没这回事。”

黄大仙干脆利索地否认。

陈晋点一点头:“大仙不会出尔反尔吧?我可不希望再跑一趟。”

黄大仙哼一声:“仙家自有信誉。”

陈晋嘴一撇,所谓道理信誉,都因人而异,哈哈笑道:“告辞。”

转身大踏步离去。

望着那道背影,黄大仙内心挣扎,但直到陈晋的身影消失,祂始终没有下达攻击的命令:

今夜陈晋上山来带着两把剑,一把拿在手里,无鞘,剑锋显露;另一把则背负在身上,藏在剑匣内。

看不见的剑,才是最可怕的。

那必然是一把厉害的宝剑,否则鼠仙不会被直接吓跑。

既然鼠仙不敢面对此剑,祂黄大仙又何必头铁?

如果倾巢而出围攻陈晋,胜算是有的,可代价呢?

再说了,对方是个大活人,打不过的话,他自然会跑,舍弃了出云观,扬长而去,黄大仙能奈他何?

陈晋不是顾乐游,根本没有“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说法。

所以真得火拼起来的话,不管胜负,留给黄大仙的都会是一个烂摊子。

为了消除“误会”,祂只得被迫接受陈晋开出的条件,等同于签订城下之盟。

这对仙家而言,是一个屈辱,丢了面皮。

事情本不该闹成这个样子的。

都怪黄管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老东西……

黄大仙内心暗恨。

要是老祖在的话,就好了。

但转念一想,自己有老祖撑腰,陈晋就没靠山吗?

顾乐游道:“也只能如此了。”

刘元又道:“师兄,你那朋友留在山上,不会有什么事吧?”

“我正是担心这个,所以才急着回道观……刘元,如果道观真得撑不下去了,你便下山回家去。”

“我哪有家回?师兄你忘了吗?我本是个流浪孤儿,是你带我上山的。道观,便是我的家了。”

顾乐游抓抓头:“是哦,唉。”

叹一声,不知怎么说了,他现在连自己的命运都无从把握,自不能安排别人。

得得得!

官道上马蹄霍霍,数骑人马疾驰而至,看前进方向,是朝着高州府去的。

领头一骑,骑士大约三十多岁的样子,身材高大,双目炯然有神,留着很特别的络腮胡,修理得十分整齐。背负长条包布,只露出长柄,是一口大刀。

只看一眼,顾乐游心头便怦然乱跳,寻思道:此人气血好生雄壮,这岭南地域,何时出现了如此了得的遮奢人物?看其服饰,应该是巡捕司的人。果真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回山之后,我可得刻苦修炼了。

两边错过,各走各路。

回到五岭,马车在道观外停下,顾乐游飞身下车,三步并作两步往里走。

他是真得有点不放心留守的陈晋。

“咦,这么香?”

顾乐游一愣神,酒槽鼻立刻嗅闻起来:“这是锦毛山鸡的香味。”

当来到院落中,就见到陈晋与赖志书摆开架势,正对着一大锅好肉不亦乐乎地吃着呢。

一边吃肉,还一边举杯喝酒。

这画风不对……

顾乐游睁大了眼睛,愣在当场。

陈晋见到他,笑道:“你回来得正好,赖观主送了两只山鸡过来,且一起吃点。”

赖志书起身稽首,唤了声“顾观主”。

这下顾乐游更迷糊了,他与赖志书是见过的,但彼此间辈分不同,他是后辈,人家是前辈。可现在赖志书对他,完全是平辈的礼仪,没有半点怠慢。

虽然有诸多疑窦,但眼下有外人在场,不宜多问,先吃了再说,锦毛山鸡可是难得的山珍。

于是拿个凳子坐下来,三人推杯换盏,快活地吃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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