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见时间差不多了,应该不会再出现临时找自己的可能了。于是,蒲英睿换好了衣服,从家里出来了。
很快的,他就把车子驶入了一个距离他自己家,二十分钟路程的一个小巷子里。从车上下来后,又步行了十分钟。进入了一个看起来不算太好的小院里。这是他给自己准备的一个备用的安全屋。
并且这个房子,在他拿下的时候,还有个菜窖。其实这种菜窖,北方的居民多用来储存一些过冬的食材。上海也不是完全没有,毕竟这个年头可不像后世物资那么的丰富,随时随地想吃点什么都能吃到。而这个年代,想要过冬,在上海这里,一样也挺冷的。食材在冬天,自然也是很珍贵的。
而有了个菜窖,让蒲英睿改成了一个小地下室。上面有实木的井盖,井盖上再来一床厚厚的大棉被,在里面就算是有很大的声音,也是穿不出去的。这是蒲英睿在收到了枪之后,关于式枪这个问题,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
来到了小院中,蒲英睿看了眼地窖的入口井盖,嗯,大棉被还在。不过为了保险,他还是进入了屋内,又报了一床被子出来,把井盖上面再次包裹了起来。如此,就有两层大棉被了。而且棉被不是单人的,所以还要再次对折,如此,上面就更厚,也会更加隔音。
看着被自己裹好的井盖,蒲英睿迈步,站在了下面的梯子上。然后用手移动着,把井盖盖好。跟着,他摸黑来到了最底下。从旁边拿过一个手电点着,还行,电池还有电。
他拿着手电走到了最里面。其实总共也不远,虽然原先就有个菜窖,可是他终究是一个人改装城地下室,想要弄的大点就会增加很大的工程量。是以,他改造的也有限。往里一共才能够走四步。这当初,就已经让他忙活了快一个月了。而且改造之后,都是用木头方子做的支撑,四面墙也没有上砖石砌成。这已经算是简单的了。
当然,代价也是有的,那就是肯定会失去一部分的威力。以及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够精准。自己明明瞄的已经非常准了。虽然钢笔上没有专用瞄准的照门以及准星。但自己瞄的时候是看清楚了的,绝对是将钢笔保持了和同心圆中心的一个平直状态,而且手在拧动的时候也足够小心,没有什么明显的颤抖。但即便是这样,距离紧紧四米,就有将近大半捺的偏移。要是再远点,子弹可能真的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其实,口红枪和现在的钢笔枪,都是一个用途。那就是,在非常近的距离射击用的。比如说口红枪的使用,一个女的接近一个男人,拿出口红,嫣然一笑,有点投怀送抱的意思。然后把口红枪突然拧动,其实这个距离极近,要么就直接怼在对方的胸口上。要么就近乎是贴身,距离一个拳头左右开枪射击。当然了,这是一个例子,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的。但本身这东西发明出来,就是按照超近距离,或者是贴身才用的,要能距离远了还能打得准,那才真的是出鬼了。
蒲英睿没有着急,他清了清钢笔底端,下面是一个摩擦沙面的底座。如果不及时清理的话,上面火药的燃烧残留太多的话,在想要发火就会变得失灵了。是以他清理好了之后,这才重新倒上了一小层火药,跟着按照正常的状态,按照好了一枚新的子弹。
然后他没有调整距离,还是站在原地,这一次,他瞄的更稳,重新打了第二枪。果然,确实是发飘啊。依旧不准。不过好消息是,这第二枪,打在了第一枪击中地方的附近,两个弹坑的圆圈边缘,已经有了一些重合。说明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