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厅回到房间,江勤把冯楠舒从床上叫了起来,然后握着她的黑丝小脚,帮她穿鞋。
小富婆今天穿的是高透款的丝袜,透过轻薄的布料还能看到圆润的脚趾,粉嫩可爱,像是水润的小樱桃一样。
“怎么会这么可爱?这个以后归我了!”
“江勤,这是我的脚。”
“咱俩是好朋友,我借给你用,但你一定要替我好好保护它。”
冯楠舒傻呆呆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就被江勤牵出了门,颇有种养了个可爱女儿的既视感。
来到了聚餐的小包厢,班里已经有一半的同学到场了,另外一半打着伞出去溜达了,此时正陆陆续续地从外面回来。
最后进院子的那个人叫陆天,本来是一副好腿脚出门的,但回来的时候已经一瘸一拐了,就连身上的衣服也沾了大片的泥渍,看上去十分凄惨。
他说话还挺有意思的,嘴里一股大碴子味,到处跟人说刚才差点被磕死的经历,说话间还展示了一下自己脚踝上的伤口。
江勤看到这个伤口,觉得非常眼熟,于是转头看向冯楠舒。
冯楠舒也高冷地看了他一眼:“江勤,他好像去好朋友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想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不吃点苦头是不可能的,一定要痛要流血。”
江勤一边和小富婆说着话,一边起身去拿桌子中间的火烧。
这些火烧就是是农家乐提供的干粮,个数是按人头算的,一人一个,不说多好吃吧,但光吃菜的话肯定吃不饱。
火烧是蒋恬帮忙端过来的,所以理所当然地放在了更靠近她那一边,这就导致江勤伸出手也够不着。
“我给你拿。”
“我来吧。”
“我来帮伱。”
下一秒,场间忽然响起了意思很相近的三句话,简纯、蒋恬和宋晴晴全都站了起来,抓住盛放火烧的筐子就打算递过去。
三个方向三只手,同时抓住筐子又同时用力,结果质量本来就一般般的筐子瞬间被挤变了形,同时还弹出了几只火烧,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
简纯率先松开了手,慌慌张张地坐了回去,心脏一阵乱跳。
其实她刚才没有多想,就是下意识地想为江勤服务,就好像以前下意识地想帮江勤拿书,还不想让别人碰他的书一样。
她也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但就是很想讨好江勤。
这就是慕强心里的女孩,你对她越是言听计从,她就越会觉得你可有可无,但你如果对她非常强势,她反而乖得不行。
当然了,强势这件事也是要分人的,你如果啥都没有还强势,那叫打肿脸充胖子。
可江勤不一样,江勤的所作所为是真的带着光环的,也难怪慕强的简纯一见到他就会心乱。
说白了,江勤无形中的举动狠狠戳到了简纯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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