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洛水畔。
归鸦鸣啾啾,离人万古愁。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周易伫立在余晖中,心中染染升起几许愁绪,那一丝丝愁绪,竟是从心底里升腾起了思乡之愁。
那场大火,埋葬了自己,不知自己的爹娘怎么样了?昔日的小伙伴是否都安好?
原本也没有那么思念故乡,但是立身在夕阳余晖下,眺望着潇潇的洛水。
尽管这一汪水域称之为“洛水”,但他心里太清楚,绝非华夏国度的洛水。
抑或这仅仅是触景生情,萌生了那一点思乡之情,但在这浩瀚的时空,根本不可能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
假若真的能够回去,又是怎样一幅情景呢?
…………
旗袍贵妇亦是上前一步,白皙的玉手轻轻地抚摸着周易的头,安慰着说:“阳儿,你别害怕,我和你爸哪怕是耗上所有的积蓄,也一定把你这病治好。”
病?周易诧异不解,难道自己裤裆里的丁丁像蚯蚓那么一点,是因为患上了某种疾病?哦,天痿,即:先天性阳~痿。难怪当自己说到“太监”,“父母”都面色凝重,原来那个身体的主人患上了天痿。
不对,周易立即从大脑中回过神,我并不是“天痿”,而是因为之前太监了二十本书,被读者愚弄,植入了某种病毒,让我的性指数降为38。只要按照太监系统码字、保证更新,自己的各项指数提升之后,“天痿”必然不治而愈。
可是,真的是这样么?周易还是难以肯定,必须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才行。
“来,阳儿。这是燕窝粥,很营养的,还有这一壶是‘百鞭汤’。对你身体都是大补的。”贵妇又关切地拉过周易,坐在她的身边。她身上焕发的香气真香,周易看着这位高贵中透出母性慈祥的少妇,心里竟然暖暖的。
既然自己大马路掉粪坑,来到了这狗血的坑中,只好学“蛙跳”,看样子这对中年夫妇对自己都宠爱不已,不如就好好地待在这家里,一来衣食无忧。可以专心码字;二来他可以摸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果这真是2002年,那么他就赚大发了,只要自己根据记忆,把能那些大神的书重新写出来,发布到网上,嘿嘿,那么十年之后,网文界,人人都得叫我“至尊神!”
他一边想着,一边暗自欣喜若狂。又脱口而出:“我要码字,我要更新,我要封神。我不要做太监……”
贵妇又是敛聚了一下面容,玉手弱若无骨,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背脊,他竟是感觉脊柱有一股电流刺激着他的裤裆,裤裆内的丁丁没来由地轻微颤抖了一下。
“阳儿乖,吃饱了在让碧云阿姨带你上楼,好不好?”贵妇竟然像哄一个孩子一样,对着年纪至少也有十六七岁的周易柔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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