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你的过去,没有我。”
“是啊。”她偏头看他,“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有过这样幸福的时光,真的无法想像没有你的日子是怎样难过。”
她心想,没有电脑,没有手机的日子,倒是很快就适应了。但没有他…无法想,不敢想。
四周已经暗下来了,这样的时刻,说上一两句甜蜜情话,气氛实在是叫人脸热心跳。
他牵起她的手。
“该走了。宁大少怕是要焦急。”
她垂着头,踢着石子,甩着两人牵在一起的手。
就像两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人,偷偷牵着手,装作不经意的样子。
这样的时光,竟是从未有过的。
第一次,和一个心心相映的人,手牵着手,走在夜色下。
当初两个人匆忙定下终生,竟没有好好体会过慢慢恋爱,循序渐进的感觉。
不过有什么要紧呢?日子还长,足够将那些缺失的一点一点补回来。
只是挽月心中始终有些隐隐的不安。这乌癸镇中,究竟藏着怎样的玄机?
会用什么样的方式,让他们无法离开这里?
以少歌的身手,趁着夜色悄悄离开,应该是毫无困难的一件事。除非他们堵住那些险峻的路段。她双眼一亮,是了。如果将路堵了,的确只能折返回来的。
乌癸镇……到底要对他们做什么?
更奇怪的是,心头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就像是两个人早已这样手牵着手,走过这条静谧的小路。
山风微凉,一阵寒意袭来,倒是将她心头隐隐的奇异的感觉冲散了。她缩了缩肩膀,将手紧紧贴在林少歌的掌心,不住地蹭他,偷走他手中的温度。他察觉到,轻轻笑了笑,手上加大了力气,步子也快了,很快就回到程里正的住处。
到了厢房外面,他突然俯下身,贴在她耳旁,低声道:“你我已是夫妻,如今这样牵一牵手,可算是由奢入俭?”
说罢,他轻笑一声,吻了吻她的耳垂。
挽月浑身一颤,呼吸凌乱得呛了呛。羞也不是,恼也不是。
林少歌收起阴谋得逞的笑意,松开了她的手,先一步推门而入。
谢倾宁已经睡熟了,横在炕上。少歌将他扔到一旁,自己躺在正中,拍拍身侧,示意挽月躺在另一侧。
挽月无奈地躺下,叹道:“我们三人在一室过夜,已经是惊世骇俗了,如今竟同卧一炕,真是要命。”
“不用顾虑。我不睡的。”
“下半夜你把我叫醒。谢倾宁守夜,我实在放心不下。”
“嗯。”
挽月一觉睡到了天亮。
早该想到,他宁愿自己熬一夜,也不舍得叫醒她的。
“骗子。”她嘟囔一句,爬起来找人。
到了外头,见少歌和谢倾宁正在井边洗漱。
井水冰凉,拍了拍脸,整个人神清气爽。
挽月仔细察看少歌的脸色,倒也不见丝毫萎靡。
“二弟快点,迟了怕那个云海又去给人家做铃铛。”谢倾宁焦急地四下踱步。
少歌见挽月一脸迷茫,便解释道:“程里正方才说,云海做的簪子好,但是做起来颇费功夫,倒不如给新生婴孩做项圈、铃铛赚得多。所以这些年,他极少做簪子了。”
挽月笑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无论怎样,也要买它十根八根的带回去发财。走!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