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瞬间,他恨不能跃上九天,把天上的太阳捧下来送给她,让她永远不会感到寒冷。恨不能把漫天云彩撕下来给她,只有那样轻柔的纱,才能让她感到舒适。把一空繁星摘下来环绕在她身旁,她就不会再感到孤单。
自然,他会陪伴在她身旁,一起阅尽世间美景,看遍沧桑。
林少歌心想,若是再和她待上一些日子,自己大约也是能作几首酸诗的。
虽然他没有剖明心迹,但挽月感应到了。她闭着眼,静静感受这一份美好时光。
她知道他在偷看她。心中有些喜悦,有些小小的得意。那一场只有她一个人参与的“冷战”,就这样在秋阳之下无声无息终结了……
小牛左嗅嗅,右嗅嗅,小心地绕开许多看起来和其他地方一模一样的泥地。
踏入荒原之后,大约走了一个时辰,泥地里开始出现没有清理干净的痕迹了。
一些凝固起来的、不新鲜的血——看起来像是从死人身上流下来的。
林少歌冷笑道:“什么魑魅魍魉,这么快就现形了。”
“果然是有人带走了张岳和那些村民,以及那伙追兵的尸首?”
林少歌轻轻点头。
小牛“哞”一声,扬起蹄子向前冲。它果真是个机灵的,见到那些凌乱踩踏过的痕迹,便知道跟着那些足印走,一准不会掉坑里边。
又往前走了一段,挽月突然感到一阵恶寒。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但头皮一阵接一阵发麻,恨不能将整个人都缩到林少歌怀里去。
他也觉察到不对劲,眯了眼仔仔细细察看四周。
突然,侧面响起极轻微的“咕嘟”声,二人转头去看时,见一串细小的气泡从泥地里钻出来。
“埋伏?”挽月低声问道。
少歌冷笑,手指一弹,一粒金豆子疾射向气泡升起之处,攻势十分凌厉,带起轻微的破空声。
挽月心痛得歪了嘴。难怪富贵人家都要女子主持中馈——男人天生就是败家货!用铁珠不行吗?!金子招谁惹谁了?!
虽腹诽不已,一双眼睛却是一瞬不瞬盯住那方泥地。
似乎听到了金豆子击穿了**的闷响。少时,一缕暗色的血缓缓浮起来,将一小簇泥地染成黑红色。
“死人。”林少歌暗暗皱眉,驱了牛继续向前走。
他时不时弹出一枚金豆子。他的直觉相当准,但凡他的金豆子击中的地方,总是很快就渗出血迹来。这些血,有的暗沉些,有的鲜亮些。
于是二人知道哪里让人感觉不对劲了。
四周的泥潭中,全是死人。
人类天然拥有神奇的第六感,在尚未确认身处尸海之中时,二人就已经能感觉到明显的不对劲。在这一方面,林少歌显然比挽月更加老练——他在掷出第一枚金豆子时,就已大致猜到是这样的情形了。
他轻轻皱起了眉。
有这样一群人,收集了尸体,填进这些泥沼之中?
这种事……
他是无所谓的。
只要他们不动到张岳……
张岳,是他要的人呢。
挽月并不像他一样见惯了尸山血海。她轻轻颤抖,面色惨白。
其实这样的情景是比真正的尸堆要恐怖的。
未知,才是最大的恐怖。
四周密密麻麻全是死人,藏在泥沼下面,眼睛看不见,心里却知道。
还有比这更骇人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