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发兄弟好本事啊!质子团里这么多的高手,我崇应虎就佩服姬发兄弟!”
“嘿!佩服我有什么用啊!要佩服就佩服大王!大王才是我姬发心中永远的英雄!我做梦都想成为和大王一样的英雄!这辈子,能给大王当儿子,当狗,都是我姬发莫大的荣幸!”
“哈哈,干杯……”
秦风听着那似曾相识的话语,一时之间感慨千万。
曾几何时,大秦太庙里自己也对嬴政说起过,能给政哥当狗,是我秦风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如今时候,姬发的一句给帝辛当狗,让秦风忍不住对这个姬发想要认识几分。
能说出这样话的人,多多少少都是活明白的主儿。
可就你这样一个活明白的主儿,为何后来揭竿而起,把大王的商朝给灭了?
难道说粉丝对偶像的最高崇拜方式,就是干掉偶像?
此刻,沈炼已经叩门了,“百夫长沈炼,拜见公子。”
门内传来慵懒声调,“进来吧!”
沈炼带着秦风走了进去,还没见到二位公子面,就听到崇应彪不悦的声音,“老沈啊,你这事儿办的是真不利索,去打个前哨,居然能吃败仗!我对你的指挥能力很怀疑!你最好给我一个能说得过去的理由给大王禀告,要不你这吃败仗的事儿传到大王那,你怕不是要休息几天了。”
沈炼一边走着道,“公子放心,沈炼这次有一个理由,非但说得过去,而且还能被大王赏赐!”
秦风跟着沈炼走进去,这才发现,古风大厅中间居然还他么搭着一个诺大的帐篷!
是的,就是那种军用的古代简陋帐篷。
帐篷中间,黑木长桌案上,放满了酒肉,最吸引秦风的当属一只两米多长的一只巨大的红烧鸟腿!
呲呲冒窜的红油配着果木熏香味儿配合着帐篷里的复古腔调,让秦风有一种,论享受还得是人家大商贵族啊!
这特么可比秦王朝的那些王族享受的有水平太多了。
当然了,秦风除了看到吃的喝的,也看到了两位公子,崇侯虎次子崇应彪,姬昌次子姬发。
姬发,崇应彪,长相都偏三十多岁,已经过了青年人阶段,进入了中年人阶段。
姬发的长相,很有一种王者之相,单纯的从外貌来看,和历史书上的姬发相比,历史教科书的姬发更偏向文弱,而这个更猛更烈!
崇应彪长相很彪气,很有一种刘华强的感觉。
二人都穿着戎装内袍,黑红色的戎装配上他们的阴冷影子肤色,倒也让两个将军显得格外冰冷雄武。
沈炼走到了二人面前,指着秦风道,“两位公子,这就是我打败仗的理由!找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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