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楚天齐刚上班,土地局长赵顺就来了。
习惯性的看看四周,自然没有其他人,赵顺从文件袋拿出一张纸递了上去:“市长,这是关于对采矿企业审批不严的调查处理意见,请您过目。”
看了眼对方,楚天齐接过这张纸,看了起来。
这张《处理意见》共有三项主要内容,第一项是对涉事企业的处理。金石、银利等采矿企业,在这次申请采矿许可证过程中,没有如实上报三年内的不良记录,存在严重的谎报、欺瞒现象,更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和保证措施。而且在此之后,几家企业投诉土地局未按规按时办理、发放采矿许可证,实属恶意诬告。鉴于此,做出如下处理决定:一、取消几家涉事企业在成康市一年的采矿资格,从下发决定之日起算。二、对涉事企业各处以三十万元罚款,此罚款做为治理相应项目的专项资金。三、对于企业正在进行的项目,每个项目收取五十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自决定下发三日内交清。企业生产期间,若违反相关规定,则从保证金支出治理费用,待项目结束时返还剩余金额。
《处理意见》第二项内容,是对在此事中有过失的土地局工作人员进行处理。采矿科在核实企业申报资料时,马虎大意,没有按规定严格审查,致使相关资料蒙混过关,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故对三名经办人员各罚款五百元,口头批评教育一次,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取消当年及次年评先、升职资格。采矿科长在此事中,把关不严,是造成此次过失重要环节,罚款一千元,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取消当年及次年评先、升职资格。主管副局长罚款一千元,局长罚款两千元,在局班子成员会做口头检查。
通观整个处理决定,楚天齐发现,赵顺处理的可真狠。因为毕竟采矿证还未核发,并未造成实质损失,如果不是赵顺在市政府会议上挑衅,只要重新按规定审核,这件事完全就遮盖过去了。而且也够快,赵顺是十五号写的保证,一周时间能调查、研究并处理,效率真够高的
楚天齐明白,赵顺之所以处理的这么快、这么狠,首先是为了争取市里能够对他从轻处理。其次,此事应该并非失误所至,而是企业及土地局工作人员明知故犯,相关涉事企业、当事人及局领导心知肚明;这种处理虽然看似严厉,实属对事实认定的避重就轻,被处罚者没有不接受的道理。
楚天齐知道,至于所谓的举报信,企业纯属是代人受过,但企业这么做,很可能会获得别人的补偿。楚天齐还知道,赵顺既然能这么处理,应该就能完全摆平这些事。
看过之后,楚天齐说:“把这份决定留下吧。我在向市长汇报时,能以此替你说上话,也许对你的处理结果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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