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司对马中锡一案的会审判决很快出来:“犯已承调遣,却不思平叛,擅自招降,因而失误军机,斩罪,秋后处决。”
判决一出,朝野震惊,因物议沸腾,吏部侍郎李越上奏,请将此案入廷议。圣上允准。之后,各部大员聚集于奉天殿中。大家先议需行遴选的官职,又商讨今年科举等事宜。
一场变乱之后,北方几省的官员空缺数目巨大。吏部已经出了一份亟待填补的要员清单,面向京都的中下层官员进行招考。这次廷议,就是要定下来参与竞聘官员的条件、进入殿试的比例,日程安排等等。至于遴选之后的科举考试,各地的主考也需要尽快定下来,有些地方的贡院还需要抢修。这桩桩件件,都是大事。等到这些事务都议定时,才轮到了马中锡一案。
法司对案情和判案理由进行了阐述,仍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马中锡违拗圣意,擅自做主,与十恶不赦的逆贼头子多番接洽;二是这种拖拖拉拉的作战行动,致使贼寇往北逃窜,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其人应与宋振等临敌不进的将领一块处决。而一道平叛的江彬等人,虽然前期不作为,以致延误军情,但因及时悬崖勒马,重创匪徒,算是将功补过,也应施予薄惩。
闵珪的声音宏亮,响彻大殿:“此案证据确凿,老臣恳请陛下准法司所请,惩处涉案官员。”
有些人闻言连连摇头,情知此案是板上钉钉,翻不过来了。有些人则看向李越,李侍郎都还没开口,未必没有转圜之机。
果然,在闵珪语罢之后,月池便持象牙笏出列,躬身道:“臣有本奏。”
朱厚照的声音仿佛从半空中传来:“准。”他也想看看,事情都闹成了这个样子,他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月池欠了欠身道:“臣读书时,于《太平御览》中见一案例,言说某甲之父乙与丙相斗,甲为救其父,想要用杖击丙,却误伤了自己的父亲乙,问当如何惩处甲。部分官吏认为,依照法律,甲殴打父亲是不争的事实,应当枭首。可大儒董仲舒却引用《春秋》经义,他说:‘父子至亲,甲听闻父亲和人打斗,持仗相救,本意是救父而非伤父,正如春秋时代的许止,因误送汤而致父死一样,不能论罪。’至此之后,有司执法确定了一条原则,名为原情论罪,不仅要论迹,更要论心。”
闵珪一震,他只听月池道:“臣知晓司长官,素来秉公执法,所核案情,所依的法条,并无错漏,然而,诸位上官却忽视了一条,即马中锡本人之原心。此人立朝数年,嫉恶如仇,颇有官声,否则也不会被圣上所起用,委以重任。他官居四品,前途大好,这样一个人,居然不顾生死,多次孤身入贼营,所为的应当不是延误军机,下狱论死才是,而是感化顽恶,以止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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