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苟烨所写下的诗句时,轩辕长风不禁是瞪大了双眼,而此时此刻,不仅是他一人,所有在场之人,包括贾正义在内,都是满脸惊叹之色,就见着那诗屏上写着。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空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日宴平乐,斗酒十千姿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苟烨这是直接将李白所著的《将进酒》写在了诗屏上,其间稍作了一些改动,但足以惊诧旁人。此诗乃是李白,所著千首诗中,最难超越的一诗,堪称千古无双,这首诗通篇都是名句,有着震古烁今的感染力,算的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此诗一出,谁敢与之争锋,就见苟烨潇洒的将笔向那旁边一甩,放言道“我所著之诗,有人可破之,我当即拜服,乃愿割发代首!”说完,就带着大家穿过众人,准备回到自己的雅阁之中。
这时苟烨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呼喊,“公子,莫走!”
苟烨回转过身,这才看到呼喊他的正是,那白衣的青年,轩辕长风,就见他很是郑重的向着苟烨行礼,言声道“在下轩辕长风,见过公子,公子实乃大才,在下甘拜下风,此诗旷古绝今,在下妄言,乃至十年百年,此诗都不可破,还望公子,留下大名,也好让在下拜服。”
往日一直是盛气凌人的轩辕长风,什么时候说过这等话,又何时向过一人,做过如此低的姿态,今天可算是让大家大开眼界了,不过也不能怪他,实在是苟烨诗屏上所著之诗,太过惊艳。就算是这里所有的人,能将拿得出来的诗与之比较,都瞬时落了下风,最主要的是,无论如何想来,都难以找出与之比较之诗,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苟烨。”
轩辕长风听到苟烨的回答,一直待他们回到雅阁之中,这才缓缓抬起身子,这一刻他是实实在在的拜服了,他这才明白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从今往后,他再也不敢妄自尊大,号称自己乃是京都第一次才子了。
就见着他默默的走到了诗屏处,用自己的袖子,将自己的诗擦抹的一干二净,而在擦抹其间,格外的小心,生怕触碰到了苟烨所写下的诗句,此诗在他心中,已然成为神诗,是一丝一毫都不可亵渎的存在。
苟烨不知道,他的这个行为,一夜之间炸响了京都的仕子圈,许多文人雅士纷纷慕名而来,到这月阳楼之中,品鉴苟烨所著之诗,每每来此看到,都皆是由衷赞叹,纷纷摇头,捶胸顿足,自叹不如。而苟烨这个名字,也在这京都文人圈中,立时间传播开来,大家都不知道这苟烨乃是何人,也不知他所在何处,就私自的给他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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