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是个强盗。如果还非要加个注脚的话。那就是一个幸运的强盗。因为从一年前加入灰狼盗贼团开始。到现在为止他身边的同伴换了五批。死掉了至少三百个。而他。还好好的活着。并且熬成了一个小头目。
“又开始冲锋了。”大卫嘀咕了一句。扫了对面山坡上那支骑着古怪坐骑的骑兵一眼。懒懒的打了个哈欠。并没有使劲的用马鞭抽打坐骑。相反拽着缰绳慢慢的落在了后面。他可没有那种战利品太少。慢了就分不掉的想法。
一百对八百人家照样敢打对攻。这意味着对方的首领不是笨蛋就是天才。而不论哪一样。都不容易对付。因为他们都会义无反顾。谁说笨蛋死的时候就拉不到垫背的。
再说自己所在的强盗团又不像黄蜂那样鼎鼎大名靠名声就能吓退敌人。这只不过是能混个温饱连乞丐都想抢一把的落魄团伙而已……
嗤笑了一声。看着身旁兴奋不已瞪着眼球飞奔而过的暂且可以称做同伴的家伙。大卫想起了那些死掉的倒霉鬼。他们也是这么的肆无忌惮呀。
其中有一些是不小心被士兵抓住吊死在了某个城镇的广场上。也有一些是分赃不均被曾经的同伴干掉。不用怀疑。至少大卫也做过这样的事。但更多的还是。抢劫的时候被商队的护卫杀死。大卫觉得这些人看到肥羊就失去了理智。简直比兽人还要愚蠢。
团长大吼着冲锋。带出了团伙儿一片的叫喊声。整个八百人的队伍就像蒿草原上突然刮起的暴风。强烈而有力……
大卫突然间觉得自己太谨慎了。看了看身上新近才更换的崭新皮甲。手中明晃晃的弯刀。有些后悔没有冲锋了。光这套行头最起码就价值上百个金帝兰。自己的作为也太有点窝囊了。是呀。最近地一段时间。同伴们确实增加了不少地勇气和魄力。
自从卫城换个执政官。整个南方的态势就不一样了。最起码已经吃不上的流民找到了一个家。而且还存起了小金库。这也导致了大量的商人开始带着货物跑来发财。因为流言说。在卫城只要弯个腰。就能捡到金帝兰。至于捡到银帝兰那是不可能的。在卫城用这玩意太掉身价……
而穷的宁可冒着被吊死的危险去城里做小偷地强盗们又忽然间重操旧业。拿起了锈迹斑斑地战刃。他们意识到。发财的机会来了。
发财的机会确实来了。曾经的荒芜的蒿草原现在热闹的很。驮马的商队。单帮的走私者。落魄的佣兵。庸脂俗粉地妓女。当然。也少不了狡猾的小偷和凶悍的强盗……
“这是一个强盗的黄金时代呀。”
大卫感慨了一句。他似乎看到了灿烂的金币闪着耀眼的光泽飞奔而来。下一刻。马蹄的轰鸣声就被骤然响起的惨叫淹没了。
思绪猛然间被扯回。大卫惊出了一身的冷汗。满脸惊恐地看着整个前队至少二百人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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