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后的话,老美这边噶一半,还要付律师费和监管费。
最后税后总计680万美金。
除此之外,按照合同规定。
票房超过5000万美金,瓦茨伯格自动放弃改编权。
另外,票房三千万美金以上,瓦茨伯格将付给路平安500万的碟片版权,这个也是税前,税后则是会少噶一些,因为是海外版权交易。
所以总计1000万美金左右。
“版权费我会先付给你,分账的钱我先付一半,等第一笔分账下来后我会付最后的尾款。”
瓦茨伯格说道。
路平安笑着感慨:“这么干脆,有点超出我的预料。”
瓦茨伯格也笑了:“好莱坞的游戏我可以玩,但不是现在,也不是对你。”
“你很有诚意。”
“谢谢。”
“好吧,那接下来就聊聊《电锯》的事。”
“没问题。”
《电锯》在电影节拿了奖后,流程是一样的,那就是发行权交易。
在老美这边就这点好,先谈分账,再聊卖断。
话语权很大。
《电锯》当然要分账。
当然有些地方也避免不了卖断。
还有就是《电锯》是R级片,很多国家不能放映,所以卖出去的范围就会比一般电影小一些。
最终《电锯》首先确定了12个国家和地区的分账,又和11个国家和地区谈妥发行买断。
买断价格总计80万美金。
不高,但也不错。
重要的是分账。
接着定档时间也定下,放在了2月22。
这个时期没有什么大片,空间比较大,适合打出高伤害。
至于暑期档或者别的什么热门档,定是能定,但作为一部低成本的片子,是没有什么和院线谈判的资本的。
大片,高成本,大阵容,或者名导的作品,哪怕实际成片质量再差,它也有第一话语权,最多就是上映后情况不好减排片而已。
很现实,但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事情敲定。
瓦茨伯格一脸坚定道:“这一次,我一定要让《电锯》大火!”
“祝我们成功!”
两人举着咖啡碰杯。
最后就是路平安的工作问题了。
这个很好谈。
路平安和顶峰签经纪约,各自的作品有双向优先选择权,另外路平安要在三年内制作至少两部电影,版权按照投资比例共享,就这么简单,很宽松。
最敏感的就是涉及到版权,但对路平安来说没什么问题。
他完全可以拍版权价值低的作品。
而且他要是用offer拿下瓦茨伯格,或者之后入股了顶峰,这些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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