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尔带着大军往下赶,很快就下了塔子山。
他昂身而立,举枪瞄准了李振大军所在的方向,大吼道:“这一战关系着我们驻扎在澎湖岛上的军队的未来,赢了清军,我们可以在岛上过着逍遥欢乐的日子,可以随意的享用美女,可以随意的吃喝,一旦败了,大家都要完蛋,为了你们兜里面的钱,为了怀抱里面的女人,为了能更加逍遥自在的过日子,杀。”
“杀。”
所有美军,举枪大吼。
虽然他们叽里呱啦的大吼洋文,却也是气势汹汹,声震五岳。
阿莫尔很满意军队的情况,挥舞着手臂,唾沫横飞的继续鼓动道:“我们的士兵有着极高的素质,有着最强悍的体魄,有着最精良的武器,有着最坚韧的精神,如果说有了这样的条件还无法取胜,那我只能说我们的士兵是孬种,你们,想要做孬种么。”
“不想,。”
美军再一次齐声大吼,声音又拔高了一个层次。
阿莫尔点点头,嘴角上翘,因为军队的士气已经是上来了,他指向李振的大军,大吼道:“证明我们能力的时刻到了,冲啊。”
阿莫尔策马让开,给麾下的大军让出了一条路。
“杀,杀光满清的军队。”
“为了老子的钱,杀光所有的清军。”
“go,go,,。”
…………
喊杀声,震耳欲聋,不停地回荡着。
一股无敌凶悍的气势,从美军的队伍中弥漫开来,一个个冲锋的士兵凶悍嚣张,浓浓的战意如同是一柄巨剑刺破苍穹,所有的美军士兵在阿莫尔的刺激下,已经凝聚成一个团体,前所未有的强大了起来。
大军冲锋,迎着李振大军冲刺。
此刻,阿莫尔的心中充斥着一股成就感,因为这支军队在他的鼓舞下才变得如此凶悍,才会变成一头头凶悍的饿狼,这都是他的作用,他是这支军队的灵魂,阿莫尔眺望远方,眼中露出浓浓的期待。
这一战,他认为自己必胜,一定会取胜。
李振坐镇军中,眼见美军发起了冲锋,嘴角微微上翘。
战争,依旧在他的预料之中。
左宗棠眼见美军士兵气势汹汹的攻来,眼中也闪烁着浓浓的兴奋之色,这是他第一次指挥这样的战争,这样和洋人交战的场面是他第一次亲身体验,以前左宗棠在军中为官,见到朝中的大臣闻洋人而色变,心中暗暗不服气,甚至暗暗鄙夷。
诺大的国家,却被一个蛮夷击败,是何等的耻辱啊。
如今,终于可以一雪国耻了。
左宗棠如此,曾国藩亦如是,曾国藩颌下的大胡子无风自动,昂着头眺望前方,脸上的表情激动得面色涨红,他已经是握紧拳头,恨不得自己冲上去拼杀一番。
男儿出则马革裹尸保卫国家,血战沙场。
如今,曾国藩也体验到了这样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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