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老子是中国人
圣斯特劳斯位于日不落大陆的东方,人口密度最高,居民达到一千万之多,原东晋帝国,也是大陆最为富庶的国家,大大小小的城市五百多个,而圣斯特劳斯,不仅仅是原东晋帝国的首都,更是现今整个日不落大陆的首都。
当李瑟和蝶衣来到这座宏伟的大都市时,被镇住了,厚实而巍峨的城墙,仅仅是城墙所用的砖石,已是让人咋舌,相较于巨野城,圣斯特劳斯的城砖达到夸张的长一米、宽五十公分的程度,足足比南方第一大城市巨野城大了近两倍,李瑟的第一感觉,就是高,是的,高!完全弄不懂为什么他们要将城门弄得这么高,难道他们圣斯特劳斯人都和姚明一样高么?
进入城市,两个对这个世界可以说是一无所知的乡巴佬发现,不仅仅是城墙高,就连城市中所有的建筑都要比其他城市来得宏伟些,街道宽广,远远超过李瑟的想象,北京总大吧,却是远远比不上这里,也由此可见一斑,圣斯特劳斯上千万的人口,该有多大了。
一路行来,大剧院、神庙、市场、仓库、图书馆、公共浴室等等,俱是建造得高大宽敞,大部分的建筑物上都雕刻着一个人像,浮雕、雕像,等等,这人即便是雕刻在墙上或者以石头雕成,都是那么威严,给人一种值得信赖的气质,起初李瑟以为这是教廷所信奉的光明之神,后来忍不住打听之下,才知道,原来竟是东晋皇帝莫拉苏!
一个人类,即便是皇帝,能够得到这样的尊崇,恐怕这人也是秦皇汉武那样的一代雄主了,那人对李瑟竟不认识皇帝而感到难以理解,不屑地瞧了瞧两人,摇头晃脑地去了。
两人正走着,准备先找个客栈落脚,反正距离陌曦儿约定的时日还有好几天,可以在圣斯特劳斯好好玩几天,才走出没多远,便听到前方有人大叫大嚷,喧哗一片,李瑟不禁好奇,与蝶衣对望一眼,俱是笑了,两人都是爱瞧热闹的人,彼此心意相通,走上前去。
只听一人高声喝道:“打死这个小杂种!敢偷老子的面包!”这人一边喝骂,一边掳起袖子,分开众围观者,冲向一个狭窄的巷子。
李瑟笑道:“原来是打小偷!似乎没什么好看的。”
蝶衣笑道:“不务正业,想要不劳而获的人,的确没什么好看的。”
两人说笑着走过巷子口,李瑟扭头向巷子内瞧去,只见一个健壮汉子正一只脚踩在一张小脸上,那是一张年纪幼小的脸蛋,上面的血污和泥垢仿佛毕加索的抽象画涂了满脸,眼中充满着绝望和不甘。而那后来冲上去被偷了面包的胖子冲了上去,一把将那少年的头发揪了起来,狠狠地甩了一耳光,骂道:“小杂种,偷到老子头上来了,没打你皮痒么?”说着,又是一个耳光,这一巴掌打得甚重,少年喷出一口血来,溅了胖子的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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