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凌晨过了,百美楼中的喧嚣声,也弱了下去。
据说这里以前叫飘香居,现在的名字,是庞季礼改的,是他准备金窝藏娇,睡够一百个美女的地方。
孙默换上一身麻布衣服,用一块手帕遮半个脸庞,便身背长弓,腰挎雁翎钢刀,翻墙入院,悄悄地潜入了一楼。
那些随从护院们喝的伶仃大醉,已经有不少人趴在了桌子上睡得不省人事,还有几个,在闲聊。
“七日前抓来的那个小娘子,今夜怕是要死了,哎,你说她早点认命多好?”
“是呀,进了百美楼,想出去,只有两条路,要么当公子爷的女人,要么变成尸体被抬出去!”
“也不知道今儿晚,能不能喝一口汤呢!”
有人期待。
往常的时候,庞季礼玩腻的女人,会赏给他们,这也是笼络随从们的手段。
“要是以前,我肯定眼巴巴的等着,可是自从见了那个孙举人的妻子后,我就没兴趣了。”
“呸,那个穷措大凭什么娶那么漂亮的女人?就因为书读得好?”
“管他呢,反正过不了几天,咱们都有机会玩他老婆了!”
话说到这里,便响起了猥琐的笑声。
孙默本来还在犹豫,是不是只杀庞季礼,把这些随从护院放过,现在听到这话,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都去下地狱吧!”
孙默伸手轻推房门。
嘎吱!
门开了。
随从们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有一个护院觉得冷,便起身,走过来关门,只是右手刚放在门框上,便觉得胸口一凉,跟着就是剧烈的痛楚蔓延全身。
不等惨叫发出,一只手已经捂在了他的嘴巴上。
随从双眼一瞪,惊恐的看着那个悍匪,把自己迅速的拽出了房间。
这谁呀?
竟然敢来公子爷的府邸杀人?
“一定要好好投胎哦,下辈子,老子还要杀你!”
孙默在随从的耳边,轻轻的说着,钢刀用力一绞。
第一只!
孙默杀完人,知道血腥味会引起注意,于是一刻不停,箭步走进了房间,不到两秒,就来到了桌子前。
一共十二个人,还没醉过去的有五个,不过也早喝大了,完全没注意到孙默这边。
事实上,庞季礼在这座县城,无法无天了两年,捕快都不敢上门的,所以他们才会这么松懈。
孙默二话不说,挥刀便砍!
唰!唰!唰!
孙默的身体素质尽管减弱了,但是学过的功法招式还在,杀几个随从而已,真是如屠鸡宰狗一般。
手起刀落,一颗颗人头就滚翻在地。
咚!咚!咚!
一个随从茫然的看着一把钢刀,砍断了老苗的脖子,大篷的鲜血撒了出来,浇在了他的脸上。
很湿热,还有浓郁的血腥气。
这是死人了?
随从本能的想叫,可是下一瞬,脑袋就被劈成了两片,脑浆和半个脑壳,滑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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