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
樱桃算是比较贵的水果了,不过街上人多,来来往往十分热闹,李时初摆出来的樱桃又大又红水灵灵的,品相极佳,因此才刚摆出来没多久,就有人上前问价。
因为是自己伴生空间里的出产,她并没有把樱桃定价得太高,有人问过价格之后嫌贵没买,但之后上前问价的大多数都买了,所以很快,她背篓里的樱桃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一个多小时之后,樱桃就已经全部卖完了,李时初手里就有了三千多块钱。
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手里头可是一分钱都没有的,原主叔叔婶婶连她的口粮都要克扣,又怎么可能还会给她零花钱?因此她真的是身无分文。
不过现在卖了樱桃有了点钱,暂时可以找个地方落脚或者干脆当车费去外地。
李时初忽然想起原主那个白眼狼儿子羡慕嫉妒恨的叔叔一家不就是在首都吗?那她干脆也去首都好了。
于是她用那三千块买了火车票,直接去首都了。
三个月之后,她已经在首都开了家水果店,就在她租住的小区旁边,虽然租金贵一些,但好在她空间里有不少名贵水果,跟普通市场进货的水果一起卖,既有高档又有普通档的水果类型,各种顾客的需求都能满足,因此生意很不错,足够她付店铺租金和房租了。
上辈子国家局势紧张,她日子虽然过得还算不错,但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压力的,既要关注战况,又要时常接济战场上的亲友,还有时不时救助一下难民,不可能太过安逸闲适,所以这辈子李时初就打算过得轻松些,能养活自己就行了,不想再把什么责任都担在自己身上。
“姐姐,我、我想买草莓……”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在店门口响起,然后走进来一个三头身的三岁左右的小胖妞,小胖妞还背着幼儿园的小书包。
李时初看了看她身后,没看见有大人,便问她:“悠悠,今天你家里哪个大人去幼儿园接你的?怎么不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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