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家夫君聪明啊,人家不教,他就偷着学。”
“为了偷学本事,他给坐堂大夫端茶送水、捶腰捶背,洗脚、倒夜壶……”
“吃的最少,干的最多,三年的时间里,我夫君学会了辨认药材、炮制药材,还学会了诊脉,和几个简单的药方。”
顾倾城对季小四说话的时候,好看的杏眼里闪现出了回忆。
精致的面容上,更有着无尽的骄傲。
“我家夫君硬是靠着偷学,学到了真本事。”
“回到老家,当了个赤脚大夫,看病、卖药,凭借自己置办齐了偌大的家业。”
顾倾城回忆过往的时候,还不忘用眼角的余光扫了季小四一记。
发现这孩子脸虽然被油墨熏得黑乎乎的,一双眼睛却格外明亮。
尤其是听到了赵国栋的逆袭故事,小小的少年,胸脯都挺了起来。
顾倾城心底微微叹息,倒是个好孩子。
即使如此,那就再提点他一句吧——
“哦,对了,我家夫君还靠着药柜上的药名儿,学会了识字哟。”
“识了字,就能看懂书,而读了书,就能明白更多的道理!”
“我家夫君可是赵家庄极少数的读书识字的人,他知道了读书的好处,这才从小就供大郎读书!”
书铺里,最多的就是书!
季小四是在后面印书作坊干活的小学徒,接触不到书,却整日跟雕版作伴。
只要想学,他总能学到。
顾倾城觉得,自己已经提点得够多了。
季小四是继续当个印书匠人,还是能够由此而走上另外一条路,就只能靠自己了!
听顾倾城说到了赵青云,季小四的眼睛愈发明亮了。
赵青云虽然刚刚搬来,但在书院后街,早已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年纪小,天资聪慧!
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简直就是话本子里才会有的神童、文曲星。
而就是这样优秀的赵青云,他的父亲也曾经是个学徒。
若没有他父亲的努力奋进,估计都没有现在的赵青云。
季小四的胸中陡然生出了豪气。
他用力握紧黑漆漆的小拳头,都是学徒,赵青云的父亲能够偷学到本事,我为什么不能?
我这辈子或许比不上赵青云,但我可以培养我儿子啊。
再者,我才十岁,未必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
“谢谢您,顾娘子!”
季小四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他知道,顾娘子对他说这些,是在提点他,是在教导他。
顾娘子,果然人美心善。
旁人都说顾娘子软弱、糊涂,不能为儿子们遮风挡雨,是个失职的母亲。
季小四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顾娘子比自己的亲娘好太多。
同样都是软弱、立不起来的女人,顾娘子却愿意听儿子的话,而他娘呢,则根本就说不通道理!
眼底闪过一抹哀伤,很快季小四又打点起精神。
将顾娘子给他的一个馒头藏好,他就挺起小身板,大步朝着书铺的方向而去。
“阿婶,他们都说您这样做,并不能真的帮到季三郎一家!”
目送季小四离开,顾倾城正准备转身回去,西侧却传来一记细小的声音。
都不用扭头去看,顾倾城便知道是谁。
西侧邻居的那个“小孙女”,姓韩,乳名娇娇。
如果只听名字,大家都会以为,这孩子的父母应该非常疼爱她。
否则,也不会给她取一个“娇娇”的小名。
但,看到韩娇娇的模样,再跟她有了相处,就会知道:她的父母,似乎并不爱她。
不能说双方吧,至少有一方是不爱的。
而另一方也严重失职。
好好一个孩子,硬是怯懦、胆小,自卑、敏感。
明明“祖母”是个颇有气势的人,“孙女儿”却这般畏手畏脚,一身的小家子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