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正是活塞这种策略给了约翰逊可乘之机,约翰逊埋头突破的目的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寻找得分机会,而是为了要送出一次传球。这也属于非正常的范畴,当然不在活塞的防范范围之内。
汉密尔顿跟上约翰逊是没有问题的,他本来就是靠跑动吃饭的,当然比约翰逊能跑,可是他却阻止不了约翰逊的传球。约翰逊这里一动,立刻吸引了所有活塞球员的注意,大家都了解约翰逊的球路,自然而然的,此时对自己的防守对象的注意力就放松了一些。
要的就是这个机会!
约翰逊知道自己突入已经很深了,他也看到拉希德·华莱士已经有了向他包抄的意图,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单手抬起一扬,皮球从汉密尔顿的头顶飞过,直接飞向了约什·史密斯。
虽然和史密斯不和,可是约翰逊此时的目的并不是和他置气,而是要尽快取得自己的第一次助攻,那么他当然会选择最可靠的史密斯。
这是一个高吊球,华莱士没想到还有人敢这么在他脑袋上传球,他第一时间就奋力去够了,可是此时他重心是向前的,对吊到他身后的皮球基本就算无能为力。
扣篮!空中接力!
约翰逊很清楚史密斯的能力,也知道这就是史密斯最喜欢的得分方式,他都恨不得大声呼喊出来让史密斯去执行了。
很可惜,约翰逊的算盘并没能打响,史密斯不仅没有扣篮,他甚至都没有出手投篮,而是一抬手,又把球传回了外线。
这不能怪史密斯,他也不是故意和约翰逊作对,他根本就连约翰逊为什么会风格大变都不知道,他只是没找到出手的机会而已。
没错,约翰逊是成功的将球吊到了史密斯的手中,可是他这个球给的并不舒服,事实上为了躲开华莱士的拦截,他还特意传的高了些,结果就是,虽然史密斯是够着了,可是也仅仅是将将够着而已,并不轻松。
这种情况下还如何还能完成扣篮?史密斯就只好先落地,在伺机寻找得分机会,可是这一起一落,他的机会也就随之丧失了。
华莱士本来就在史密斯的身前,所以他起跳的时间就比史密斯要早,而且他经验丰富,脚尖一离地就已经发现这个球根本不是自己能够碰得着的,于是他立即就有了计较,落地之后毫不犹豫的一转身拦在了史密斯的身前。
这个时候史密斯也才刚刚落地而已——跳得高也未必见得就都是好处,然后他就很悲哀的发现,根本就不可能躲过华莱士的防守去得分,没奈何,只得将球传了出去。
史密斯传球的目标是马文·威廉姆斯,两人也算得上是老搭档了,传接之间自然不会出现什么失误,而且史密斯传球的能力也比约翰逊要高出不少,至少这个球威廉姆斯就接的非常舒服。
在得分上,威廉姆斯绝对是目前史密斯最信任的队友,这位出身北卡的年轻球员投篮命中率极高,而且他主要的得分方式就是空位跳投。
这是一记中距离投篮,这也是威廉姆斯最喜欢的得分方式,身高和普林斯一样,同为两米零六的他投篮功底相当扎实,在大学时就达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上,得益于出色身高和臂长,进入NBA后威廉姆斯的投篮水准并没有太明显的下降,而且由于得分手段相对匮乏,他也不会因为要做什么高难度的夸张动作而浪费机会。
作为选秀顺位比萧寒还高的球员(2005年第二顺位),马文·威廉姆斯也许名不副实,但考虑到每年的新秀档次不一,而且又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他确实当得起史密斯的信任。
普林斯的防守并没有对威廉姆斯造成太大的影响,投篮就是这样,会防的永远比不过会投的。
虽然被鹰队率先拿下两分,不过比卢普斯还是很敏锐的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很显然,对面的小朋友并没有赢得队友的信任啊,一次进攻皮球居然不过组织后卫的手?有点意思。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木秀于林肯定是其中一个很大的因素,比卢普斯深知一点,萧寒毕竟不是詹姆斯,他没有得到从联盟官方一直到裁判,教练的一致照顾,一个地位相对一般的新秀表现的太过耀眼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事。
两人的过招就这样被人为的推迟了一个回合,不过当麦克戴斯将皮球发给比卢普斯的时候,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