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
躺在床上的林远辗转反侧,怎么样也睡不着。
他的脑袋里不断想着下午丁良说过的话。
“最爽的复仇,就是要对方最擅长的领域击溃对方!毁她道心!”
林远觉得丁良说的很对。
只是...现在林远面临了一个全新的问题。那便是——苏静涵最擅长,最骄傲的领域是什么呢?
是那双修长腿吗?
林远觉得是有可能的。如果苏静涵不骄傲,也不会整天露着它在自己的面前晃啊晃的。
只是...
这咋击败啊?
总不能自己也穿个黑丝,然后一边很妖娆地摸着自己的大腿,一边和苏静涵说:“怎么样~我腿比你好看吧?”
辣眼睛!
太辣眼睛了!
光是幻想了一下,林远就口区了。他猛地摇了摇头,把这个令人作呕的想法从脑袋里甩了出去。
虽然还没有尝试,但他已经知道了。这个方向是绝对行不通的。怕是没恶心到苏静涵,他自己就被恶心死了。
明确了这个思路不行,林远咸鱼翻身。决定转换一下思路。
“还有什么呢...”侧身躺着的林远,低声喃喃。大脑飞速的思考。
大致过了五分钟。
林远有了全新的思路。
他想到了两天前照顾苏静涵时发生的事情。
“写书是我人生中第二重要的事情。”
这是苏静涵说的话。当时的苏静涵表情认真,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事实上,她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哪怕在发烧,苏静涵也依旧坚持码字。一定要做到一天两更。
写书对苏静涵很重要。外加苏静涵小说的成绩也不错。所以林远一下子有了思路。
“我也要写书!”
林远打算在小说领域上做出对苏静涵的突破。
想到了这里,有了努力方向的林远立刻开灯,从床上爬起。
他没有第一时间来到电脑前开始写书,而是拉开了一个又一个抽屉。
“我记得是放在这里的啊!”
拉开了一个又一个抽屉,林远不断在翻找着。
终于在一个最不经常用的抽屉中的最底下,找到了一本上面印着“奖”的本子。
“找到了!”
本子已经皱巴巴的了。但找到的一瞬间,让林远非常的惊喜。
这个皱巴巴的本子上有着他曾经写的小说。
当时写小说,纯粹是用来打发时间的。
高中时候不允许使用手机。自然也没有办法去看网络小说。
在极度无聊的情况下,林远就在本子上自己手写小说。
其实,说这里面是小说。那真的是在抬举了。
不出意外的话,这本子上面只有零零散散的人物设定以及相当简单的故事线。所有内容加起来,估计连个一万字都没有。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真的要按一章2000字以上的标准写小说,实在太花时间了。
高中时期没那么多时间。倒不如写一点人设,再设定一条简单的故事线。晚上睡觉的时候直接在脑袋里开始幻想。来一波颅内**。
这样的方式最方便最快捷。
要说缺点嘛...就是幻想里的场景不是那么细腻。偶尔会因为上一个剧情没有幻想好,而重新回过头去幻想。总体不能像电影和动漫那么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