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
书被家人卖给牙婆后,并未受到什么苦,等她进了定远侯府,日子更是过得不错,至少吃穿不愁,还能读书识字,比在那个生了很多儿子、女儿不值钱的家好多了。
可是被家人卖掉这件事,还是成为她一生的心结。
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将女儿卖掉,就像卖掉货物一般,没有任何尊严,连身为人的资格都要被剥夺。
她是人,也会难过、会痛苦。
她也想像那些男人一样活得有尊严,被家人重视,至少将她当一个人看待。
*
知书伏在案上,奋笔直书。
每次当她埋首写话本时,那种打从心里涌起的不甘、怨恨总会转移,她不知道自己失去的尊严能否从笔下找回来,但她确实很乐意为这世道处境艰难的女子做点什么。
一个小丫鬟进来,禀报道:“知书姑娘,隔壁张家村的村民送了很多礼物过来,他们还送了很多写了字的石板过来,说是前朝的古董,咱们不识字,您能去看看吗?”
知书闻言,大为惊讶,她搁下笔,说道:“去看看吧。”
自从拿回自己的卖身契后,她便留在江家的庄子里,成为江家雇佣的管事。
她可没忘记,自己能有如今的好日子,是定远侯的恩情,既然不用当小侯爷的妾给他生孩子,那就为他工作吧。
话说回来,小侯爷还真的是懒得令人发指,能推给别人的工作他绝对不会亲自做,明明是他自己想改造庄子,结果大部分工作都是她和夫人一起做,他美名其曰做研究去了,其实在实验室偷摸着吃烤肉。
真是岂有此理!
知书走到庄子的待客厅,便见夫人也过来了。
“知书!”黎郁云一脸高兴地说,“明儿咱们回京城住上两天。”
知书正想说不回,就听到她低声道:“你新写的话本在京城非常受欢迎,酒楼茶馆都在说呢,咱们也去听听。”
知书的新话本同样是换了个马甲,同样引起说书狂潮。
毕竟男人怀上妖精的孩子,还是条蚯蚓精的孩子,真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不管男人和女人都被吸引了,想知道后续如何。
反正等知道了再封也不迟。
只能说,有时候某些清奇的脑洞足够吸引人到让人暂时忽略其他,先追了再说。
***
翌日,小侯爷、黎郁云和知书一起回到京城。
此时京城的茶楼酒肆里十分热闹,几乎客满,人人都聚精会神地听台上的说书人讲故事。
“水生惨叫连连,稳婆也急得团团转,她给女人接生了几十年,但这给男人接生还是头一回呢,她也没经验啊。”
台下的客人议论纷纷:“你说他生的是条蚯蚓还是人?”
“应该生的是人吧?若是生的是蚯蚓,蚯蚓那么小,肯定容易生,怎会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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