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源回到家,把剩余的6颗血气丹全都倒了出来,犹豫了一下,然后咬咬牙,全部吃了下去。
没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觉得人类气血越来越诱人了。
刚才他从双胞胎姐妹那里出来后,又遇到了道格。
但他只和道格打了个招呼,就赶紧离开了,没有逗留。
怎么敢都逗留呢?
要是忍不住说一句:“兄弟,你好香”,那他的一世英名,可就全毁了。
更要命的是,道格的狗和普通的流浪狗不一样,虽然同样畏惧他,但却没有一条狗躲避他,反而第一时间拱卫在他的周围。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一夜过去了,这些狗似乎变得更强壮了,对现在的李清源来说,也更……诱人了。
这么多狗,都是道格的家人,万一没憋住把它们吸干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正因如此,一回到家的李清源才会急着吃药,看看血气丹能不能缓解他对血食的饥渴。
然后,他发现自己错了——现在他更烧了。
更渴望了。
简直就是火上浇油,饮鸩止渴。
现在他万分庆幸自己已经到家了,否则理智还真不一定能控制身体的渴求。
为了让自己分散一下注意力,他从陶缸里取出两大坨【金玉锻骨膏】,迅速涂抹全身,用钻心入骨的痒痒,来对抗心底的血食**。
………………
距离唐人街4公里外的“鬼火”酒吧据点。
托莉雅正在调酒。
组长哈莉坐在吧台前,一杯接着一杯地喝,毫无醉意,可见酒量。
趴在桌上的变色龙玩偶不知道什么原理,满脸酡红,明明没喝酒,纯棉的身体也没有容酒的器官,却仍然打了个酒嗝,问道:
“嗝~托莉雅,Lee先生在哪里啊?好多天没见到他了……嗝~你们不会排挤新人吧?”
托莉雅的独眼翻了个白眼,答道:“哈莉大人,Lee家的店铺被查尔斯烧了,估计正为此忙得焦头烂额的吧。”
变色龙玩偶用软绵绵的布爪敲了敲吧台桌面,强调道:“嗝~托莉雅,说了多少遍了,我是麦卡,请不要叫我哈莉!哈莉是……嗝~是旁边这个喝酒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