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水粘稠,流动速度很慢,随着这些药水滑过暴露在外的肌肤,丝丝干皮开始剥落。
陈旭之那张黑一块红一块的脸蛋终于重新变为正常,药水滑过脸颊后来到脖颈,在喉结的地方打了个转,滑到了锁骨。
他的锁骨精致极了,当药水洗过锁骨时,就好像让蒙尘的古玉重见天日,绽放出温润内敛的光彩。
药水继续向下,胸前的伤痕在药水的作用下慢慢愈合,青涩的泛着粉的点挂上一点药水,晶莹极了。
简城看到这里,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下意识的捂住脸,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谁让他的手指下意识的张开了那么大的裂缝呢。
药水仿佛一只充满魔力的手,将陈旭之满身伤痕全部抹去,恢复成完好状态。
当药水顺着陈旭之那八块腹肌落入缠在腰间的破布时,简城无法控制的叹息起来。
陈旭之自然感受到了简城那火辣辣的眼神。
他睁开了眼,以为简城也需要疗伤,心中顿时有点歉疚。
说起来这是简城熬制的药水,简城没用他倒先用了起来。
陈旭之放下手,锅里还有一部分药水,他立刻走到简城身边:“抱歉,你也需要?”
简城看着近在咫尺的红发青年,鼻腔内突然被浓烈的属于陈旭之的火焰气息充满……简城默默的揉了揉鼻子,干巴巴地道:“没事,你受伤较重,你先用吧,我可以煮第二锅。”
陈旭之:“第二锅的效果没有第一锅的好。”
简城:“……我受伤不重,药效太好了也没什么用。”
陈旭之一想也对,就将剩下的药水全倒在身上。
下一秒,火焰点燃,发丝间盘着的玉扣化为红色的袍子,而陈旭之腰间缠着的破烂袍子彻底被烧成飞灰。
陈旭之觉得好受多了。
简城咳嗽了一下,他拿出了一件黑色的袍子:“还是穿上外袍吧。”
陈旭之摆手:“不用,我自己有。”
简城想起那青色的袍子,嘟囔道:“……你之前是黑色头发,穿青袍倒也不错,可是现在你的头发变成了酒红色,再穿青色……”
这是简城第二次嫌弃陈旭之的穿着了。
陈旭之无奈接过简城的黑袍子:“没发现你还在意这个。”
简城振振有词:“什么是美?强大之美,纯粹之美,灵魂之美,自然之美,无声之美……很多时候都可以用美来赞誉一个人,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美亦可称之为完美。”
“完美即极致,所谓三千大道皆可成仙,其实就是说任何道路走到最极致之时,也能踏入道的境界。”
“我一直觉得,修士飞升成仙,进入另一个不可言说的境界,就是一个人从残缺变为完美,灵力从细小驳杂变为纯澈浩瀚,层次从低下庸俗变为众生同等的过程。”
“仙人,即为完美。”
“所以追求美丽正是道的一种体现。”
陈旭之听的目瞪口呆。
说了一大圈,简城终于说到了重点。
他说:“……我觉得你穿黑袍更美。”顿了顿,他补充道:“比青色的美多了。”
陈旭之:“……………………”
他觉得一秒钟前信了简城的鬼话的自己简直就是个傻子!!
作者有话要说:天薄我福,吾厚吾德以迎之;
天劳我形,吾逸吾心以补之;
天厄我遇,吾亨吾道以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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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句话是明朝隐士陈继儒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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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城是典型的视觉动物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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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字。
orz写不了六千。 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