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苏白的回答,楚长河点了点头:“那么下面进入质证环节。”
“请原告方出示你方的证据吧。”
“好的审判长。”
苏白整理了一下面前的证据,紧接着开口陈述:
“我方目前提供的证据有,西区都市媒体,西区民生媒体和天娱媒体,在一开始对我方的造谣证据。”
“具体涉及到的有视频,图文和标题文案等内容暗示。”
“三家媒体发布的内容,都涉及到了对白君律师事务所不实的污蔑,以及对我个人的污蔑。”
“其中包括——涉及到发布内容,公开表示白君律师事务,是一家不名副其实的律所。”
“陈述不实内容——我们律所对委托人不管不问。”
“暗示我们律所对委托人的诉求不采纳,只顾业绩。”
“并且在不久的前段时间,我接手了一个刑事案子中,二审改判。”
“这些媒体散播谣言,称是因为我的原因,所以导致了二审改判。”
“并且称我在一审时故意想让被告人判死刑,暗示我和一审的法官其中有着不法的勾当。”
“这其中都有着确凿的证据。”
“而相关的证据,我方都已经出示到了法庭。”
“其中包括三家媒体发布的视频,图文等。”
“这些内容中具有引导性的内容,我方都已经将其详细的标注出来。”
“除此之外,证据中还有我方自证清白以及证实这些为虚假言论的材料。”
“以上是我方针对被告方三家媒体所出示的证据。”
“.….”
在苏白陈述到这里后,楚长河微微点头:
“这些证据都已经经过了物证局的鉴定。”
“合议庭已经了解。”
“那么作为被告,西区都市媒体,西区民生媒体,天娱媒体对于这些证据有没有什么异议?”
三家媒体,其实在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就已经和苏白进行过了提前的沟通。
并且配合其调查。
目前的情况是,三家媒体都已经清楚自己的确做了错误的事情。
证据确凿,还能有什么异议?
肯定是没有什么其他异议的。
三家媒体的委托律师对于本案有着很清晰的认知,那就是最大程度的减少他们的损失。
至于其他方面.…承认错误就可以了。
并且更重要的是,他们就算是想反驳。
能反驳的了吗?
对方出示的是客观的事实证据,他们能怎么反驳?
来否认对方出示的客观证据,让法官不采纳对方的客观证据?
这些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做不到!
所以面对着确凿的证据,三家媒体的委托律师,也没有办法去反驳。
没有异议,是这三家委托律师的共同说辞。
在这三家媒体的委托律师发言过后。
楚长河作为审判长,扭过头又转身询问了苏白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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