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那现在请你详细的描述一下,有关于当时的经过吧。”
“还有当时你做这些的想法。”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林万家开口:
“好的,审判长。”
“当时我所了解的经过,就是我当时和受害人,也就是刘小雪闹矛盾了。”
“我给她发消息约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当时在那个时间点的时候,我提前半个小时过去了,等到了那个时间,我没有等到她人就回去了。”
“剩下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了,我直接走了,后来再听到她的消息,就是她遇害了。”
“审判长,这就是我所了解到的情况。”
“按照你说的,没有等到受害人就回去了,你去哪里了?”
“你是回宿舍了,还是去什么其他地方了,有没有人能够证明?”
洪江涛整理着林万家的说法,继续询问。
“我们两个约定的时间是在晚上九点半,学校行政大楼后面的树林里面。
当时我等到九点半的时候,学校行政大楼的灯都关了,而且当时已经没什么人了。
该下课都已经下课了。
因为当时刚分手嘛,她没有来,她也没有回我消息,我给她发了好多消息。
我以为当时她不过来了,所以就去操场上溜达了一圈。”
“缓解一下情绪。”
“你到操场上缓解情绪大概用了多长时间?”
面对这个问题,林万家犹豫了数秒:“大概一个小时左右。”
“能不能具体一下时间?”
“具体时间我不是太确定。”
“可是根据具体的证据上来看,你和刘小雪约定的时间在晚上九点半。”
“你说你在操场上缓解情绪,大概用了一个小时,回宿舍的时间理应在十点半左右。”
“但是那一天,根据宿舍阿姨的表述,你回去的时间在将近凌晨12点。”
“据你所描述的缓解情绪的时间相差一个半小时。”
“在这一个半小时中,你做什么了?”
洪江涛紧盯着上诉人席位,这个问题很关键。
因为这涉及到了有没有作案时间。
林万家一直在陈述,自己是冤枉的,可是拿不出实际的证据来证明他是冤枉。
并且他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动机,还有主要的凶器证物。
林万家表述自己没有杀人,可是这些犯罪嫌疑全都指向了他。
而他又没有任何的证据来表明自己没有犯罪行为。
虽然在林万家的陈述当中,他拒不认罪。
可是按照现在的条件判他有罪,有问题吗?没有问题!
林万家继续陈述:“我将近凌晨12点才回去,是因为我当时绕了操场缓解情绪,然后又到学校周围走了走。”
“没有注意时间。”
“可是你刚才为什么不陈述出来?”
“因为审判长你没有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