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江档案中的记录,在一开始的时候,执法人员在接到报案后。
当即对于李小果等5人实施了抓捕的行为。
并且通过其他四人确定了李小果主犯的情况。
作为受害人的家属近亲。
吴江和当初接触过这个案子的执法人员,有着直接的了解。
原本他以为,这个案子到这里后续就是,犯罪人员5人全部被判刑。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个中间竟然出现了巨大的意外!
那就是主犯被释放。
作为本案相关的主犯,突然被释放是什么情况?
吴江不理解,同样也接受不了这一情况。
可是多次去问询,都得不到回应。
最终。
吴江想过将这件事情提交给监察部门或者是其他有关部门。
但是现在处在一个什么情况.…
处在的情况是,他的证据只能证明在先前的调查中,李小果是主犯。
可是并没有实际的证据和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李小果有着犯罪作案的情况。
并且他去举报。
因为拿不到相关的事实证据——也就是,李小果被无罪释放是违规的证据。
所以监察部门对其根本不进行受理。
没有证据人家受理什么?人家怎么查?
或者说人家有没有责任去查?
人家监察部门又不是说你有一个猜测或者是有一个认为可能有犯罪的倾向证据就去查办。
一般的监察部门对于监察方面是需要,客观事实的证据来指证某某某人有着某某某的犯罪情况。
或者是有着某某某的违规情况。
才会进行立案审查。
现在对于李小果的犯罪行为,或者说对于执法部门释放李小果是不是对的,已经陷入到了一个死循环。
吴江没有任何的办法,来为自己的女儿讨回公道。
所以.…吴江只能借助其他人,通过其他方面,来为自己女儿求一个法律公平公道。
在看完吴江档案中的资料情况,苏白深吸口气。
李雪珍转发给他的邮件内容,有案件的大致情况,但没有详细记载以及过程。
但是这个档案中的所有情况都记载的非常的详细。
怎么说呢。
如果这个案子,真的像吴江档案中所记载的那样。
将会是一个非常非常棘手以及难以处理的案件。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抓捕,确认主犯,进行无罪释放。
尤其是最后一条,在确认完主犯后又进行无罪释放,这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吗?
肯定不是!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涉及到了什么东西?
其中不难想象出,涉及到的事项非常的麻烦。
既然是这样,那么在这个案子中,想要去获取证据,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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