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莲·特洛维斯伴随着许多的犹豫,终于走到那个帅哥的面前。
那人穿着正式,一身白色的西装就算不是现场最有品味的男士,也是最有品味的之一。
他的长相嘛,或许应该搬出《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是那种让人看到就“哦”一声的美男子。
“hi,”特洛维斯打了个不尴不尬的招呼,“一个人?”
对方说:“是的。”
“伊莲·特洛维斯,”她自我介绍了下,“幸会。”
然而这个男人并不会礼貌地还她一句“这是我的荣幸”,他只会说:“哦,我也是。”
虽然只说了几句话,但特洛维斯对他有些小小的失望。
看起来他只是长了一副好皮囊,更令特洛维斯无语的是,她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了。
更离谱的是,她还把想法说了出来:“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怎么继续了。”
“你是想和我聊几句吗?”注意了,这个男人到现在为止都没自我介绍,而特洛维斯早早就自报姓名了。
而特洛维斯连对方的姓名都没问,就像交作业一样急着想把完成,“没错。”
“那好吧。”对方勉勉强强地说了句。
真是新鲜,两个对彼此兴趣不大的人居然还聊得起来。
特洛维斯问:“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呃我是受吉姆·巴斯先生的邀请,”他总算意识到聊了这么多还不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姓名与来历有多么,多么,多么——58个多么——无礼了。“我叫奥利安·雷克因、(orn reyne),《洛杉矶每日新闻》的记者。”
听说他是记者,特洛维斯感觉愈发不妙,和瓦妮莎相处的时间一长,她对记者的印象就固定在几个方面了:事多、喋喋不休、跟屁虫、地球上最喜欢侵犯别人的职业之一、无聊到你无法想象、也无耻到无以复加、狡猾得让人想一枪打爆他们的头。
她竟然把生命中的第一次搭讪用到了记者身上?
“就是那种追着科比的屁股到处跑的那种?”特洛维斯想开个玩笑来着,她的玩笑过于硬核,雷克因的笑容都僵住了,恰似冰雪下的冰雕。
“开个玩笑。”特洛维斯一直到气氛有些尴尬了才说。
“挺有趣的,”雷克因让她发现他的重点不在自己身上,“你对ish有所了解吗?”
特洛维斯不知道他为什么提起韦夏,但两人之间提到的另一个人是韦夏而不是科比的话,也是一件值得深入探讨的事情。
至少韦夏现在还没有科比那么多的烂事。
“我们只见过几面。”
“可是他穿的很正式,”雷克因说,“他的衣品很好,领带也有些特别,最重要的是他一个人来,你知道吗?他一个人来,这样的场合,即使他没有女朋友也不该一个而来,这说明他有可能没有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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