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还有件趣事。
主教不在的时候,日常训练是由汤姆·桑德斯操持的。
在没有助理教练的时代,有战术素养的球员,或者是有先见的球员,会早早累积带队经验和知识,以便退役后转型。桑德斯的生涯刚起步,他甚至还没赢得拉塞尔的尊重⑴,就想着未来的事了。虽然他后来的转型并不成功⑵。
“弗兰克,我们一起去公园吧!”
训练结束,韦夏主动说。
拉姆西笑得像个淫贼,他有张伯伦的心,没张伯伦的命,也没张伯伦和两万个女人亲热还不太伤身的天赋,所以只能和韦夏各自趴在草丛边看着年轻的辣妹们甩动性感的曲线来宣告女人的***时代到来了。
“我喜欢最左边的那个,红头发的!”
“雀斑是不是有点多?”
“我就喜欢这个。”
拉姆西激动地说。
韦夏轻轻地哼了声,并不是表达不屑或者其他的情绪,只是想哼就哼了下。
他真得感谢旧时光,没有这段无法解释的历程,弗兰克·拉姆西是谁他不可能知道。更不可能认识这段时期的美国,NBA,这支有史以来统治力最强的NBA球队。
“弗兰克,是什么让你愿意在替补席上安坐,每天晚上做好准备去打那25分钟?”
韦夏突然问,他已经决心要成为2005-06赛季的年度最佳第六人。虽然有那份心意,但也经常为等待出场而发闷生烦。
或许第六人的祖师爷可以给他一些经验。
“如果我们可以一直赢下去,这不算什么。”拉姆西淡淡地说。
别人来说,韦夏会当成场面话,尤其是他所在的时代。
而今的时代,NBA连转播合同都没有,球员流动性大,白人为主的联盟水平低下,观赏性很差,黑人球员又被歧视,张伯伦那种裹着黑皮肤的白人只有一个,影响不了什么。
薪水低,竞争力不强,连球迷都不喜欢他们,哪怕他们一直赢...韦夏找不到任何场外的合适的方法来向人解释这支凯尔特人的强大。
韦夏回想起那天他在旧时光里打圣路易斯老鹰的比赛。
那场比赛明显和竞技场里的比赛不同。
被歧视,被怠慢,被唾骂,被全场的敌意与恶意包裹的时候,他们能够推心置腹相互依靠的只有穿着绿色球衣的队友。
为彼此而战,为尊严而战是比为成为百万富翁而战,为成为历史最佳而战,为超越迈克尔·乔丹而战,为证明“我比伯德、魔术师更好”而战,更崇高,更坚定,更不可撼动的理由。
有这些作为基础,你不会抛下家乡去打兄弟篮球;
不会觉得缺乏挑战而选择退役去打棒球挥霍掉宝贵的运动生涯,因为生活处处是挑战,球场上夺冠不过是那所有的挑战里最简单也是唯一能实现的一个;
当然也不会为了超越乔丹这种目标就让自己变成难以100%信任队友的偏执狂;
更不会有时间开小号去黑队友;
肯定了,你不会为FMVP这种事纠结,因为当时根本没这玩意儿嘛。
拉姆西和·琼斯、汤姆·桑德斯等人一样,作为凯尔特人王朝的“隐形基石”,除了他赢得的冠军,还有更重要的价值。
在NBA战略进程中当“红衣主教”“弗兰克·拉姆齐”“板凳优势资源理论”联系在一起的时候,现代第六人的概念开始形成——将不逊色于先发球员的实力、比赛阅读能力甚至还在先发球员之上的球员按在板凳上,做为首席板凳角色上场,通过出战时间的“错位”,给对手施压维系到整个48分钟,或者通过打击对手板凳球员赢得宝贵得分,或者迫使对手先发球员不得不更长时间斡旋在场上而导致体力消耗。
韦夏偷偷瞄着拉姆西一眼,他陶醉于那些为了***之风献身辣舞的女士。
仅仅如此便让这位未来的名人堂成员,五届总冠军满足了。他很幸运,他是个白人,但要站在黑人队友身边,他必须与世界为敌。冒着巨大风险所收获的,是稀薄的薪水,让人窒息的荣誉感,永不消失的求胜欲念和信念之余,来公园看看年轻**...
韦夏第一次发现,关于篮球,关于成为一个篮球场上的赢家的终极秘密,不在球场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