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强,却带不动队友,只能强大自己,影响力辐射不到全场。
这与昔日带着一支平庸的火箭队爆冷灭掉湖人的“先知”相比,差距不止一个档次。
考辛斯什么都会,就是不懂得把他会的这些东西组合起来糅合成一个恰当的体系。
抓住防守篮板就想玩一条龙反击的毛病始终改不掉,还有愈演愈烈的势头。
终于,韦夏决定找他谈一谈。
韦夏一番话让考辛斯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但他也不知道要如何改正。
“难道在你眼里拿下防守篮板的第一件事是持球反击吗?”韦夏气恼地问。
考辛斯反问:“难道不是吗?给后卫反击,会我反击,不都是反击吗?而且,如果由我带球反击,等我冲到前场,我完全可以用我的体型优势像勒布朗那样横冲直撞。”
学生时代的考辛斯被许多人说学习不好,因为他没耐心。
韦夏越来越觉得,那是学校本身没有耐心。他们没有耐心从一个没有耐心的孩子身上发现他除了没有耐心这个缺点之外还有很多优点的耐心。考辛斯的优点有很多...嗯...嗯...比如他这辩论能力,难道不是为辩论队而生的吗?
多好的孩子啊,为什么要生出这诺大的体格,去辩论队当个杠精气死对手不好吗?非要打篮球来气死我?
考辛斯听到韦夏发出近似于野狗生气的闷声叫。
“Wish,你怎么了?”考辛斯问。
包容他...嗯,继续包容他...
他叫来海沃德,拿了个球交到他手上:“阿神,投个打筐球,别投进,投完之后立刻下快攻。”
“现在?”
“是。”
“像比赛一样下快攻?”
“对。”
该问的问清楚,不该问的不问,海沃德出手,打铁。
韦夏当着考辛斯的面跳起来抓住篮板,但双手一直把球举在头顶,转身从头上将球用力地扔出。
已经跑过半场的海沃德接住了传球,他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在韦夏的指示下回来。
“这么配合,难道不比你自己持球反击效率更快,更省力?”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阿神没有你的体型优势,但反击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什么!?”
韦夏明明是问问题,可怕的气场令考辛斯变成哑巴,一句话说不出来,只敢小声问:“是什么?”
“三点,反击是为了趁对手防守阵型不稳,快速得分;反击是为了提升比赛节奏,所以,重要的是快,而不是稳;反击还是为了制造多打少的机会。如果你每次抓住防守篮板都不管别人自己运球,你能有多快?你肯定不如后卫快,也无法提升比赛节奏,最重要的是,等你运球到前场,对手的防守阵型都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所以你只能利用你的身形强攻!”韦夏的语气是很重的,“虽然你可以用体型保持高效的反击,但无形中拖慢了节奏,让其他人跟着你做无谓的折返跑,球始终在你手上,我们打不出战术,那么节奏迟早会被对手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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